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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韩江源驳岸生态修复工程
梅环埔审【2023】
25号
2023/6/15
大埔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汀江左岸-韩江左岸、梅江右岸-韩江右岸、梅江左岸-汀江右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