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环埔审【2023】34号、梅环埔审【2023】35号、梅环埔审【2023】36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3-08-03 10:02:20 浏览次数:-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广东鸿翔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软性电路板用材料扩建项目 | 梅环埔审【2023】34号 | 2023/8/2 | 广东鸿翔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大埔县湖寮镇山子下村大沙坝(县城工业小区) |
大埔县2023年度镇级自来水厂提升改造工程(县第二水厂扩网百侯镇、枫朗镇、银江镇)(改建银江镇自来水厂)项目 | 梅环埔审【2023】35号 | 2023/8/2 | 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梅州市大埔县银江镇 |
大埔县镇级自来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洲瑞镇、大东镇)(新建大东镇自来水厂)项目 | 梅环埔审【2023】36号 | 2023/8/2 | 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梅州市大埔县大东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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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