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大埔峡能100MW农光互补项目(升压站配套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3-10-10 17:03: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拟批准《大埔峡能100MW农光互补项目(升压站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大埔峡能100MW农光互补项目(升压站配套建设项目)

广东峡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梓里村

广州市绿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拟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占地面积5670平方米,采用主变户外、GIS户外布置型式,站内布置1台10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1回、35kv进线5回,配套建设1套集装箱式储能装置,接在35kv母线上,容量为10MW/10MWh,35kv母线装设无功补偿电容器组1×26Mvar。

1、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周边厂区绿化,不外排。

2、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变压器油和废旧铅蓄电池分别按要求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运营期噪声拟采用合理布局、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振安装等措施。

4、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5、运营期,通过设备选型、设备金属附件、升压站设备的检修等方式缓解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要求。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