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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埔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3-12-05 09:33: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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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拟批准《2023年大埔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023年大埔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

汕头市绿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698.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对大埔县百侯兴旺陶瓷原料厂百侯镇双隆陶瓷土矿、大埔县茶阳镇沐东石场、大埔县西河镇漳西石场、梅州新马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田螺湖瓷土矿、大埔县湖寮镇丰兴实业有限公司五个矿区开展“地形整治工程+土壤改良与植被恢复工程+配套工程”,达到“固沙固土、绿化矿山、改善生态”的矿山环节治理效果,修复废弃矿山面积168461.01平方米,工程恢复治理面积12666.82平方米。


1、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2、施工期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做好施工场地的围挡和覆盖、施工设备维修保养等污染防治措施。

3、施工期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的运行时间。

4、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本项目为矿区修复治理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产生。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