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辉凌食品有限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排污许可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4-03-19 09:55:03 浏览次数:-
排污许可审批后公示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经营场所 | 办理事项类型 |
大埔县辉凌食品有限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 | 朱天中 | 91441422MA564GBM7R | 91441422MA564GBM7R001V | 自2024年03月18日至2029年03月17日止 | 大埔县湖寮镇龙岗村其头嘴交椅垸 | 重新申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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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