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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333线大埔县瑞山至银江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4-06-13 09:41: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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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拟批准《省道S333线大埔县瑞山至银江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省道S333线大埔县瑞山至银江段路面改造工程

大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洲瑞镇、银江镇

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路线全长7.453公里,途经冠山村、上坑村。起点桩号K74+678,与县道X951相交,终点桩号K82+131,终点位于银江镇教里,与国道G235相交。本项目改造工程全线按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路面改造,平面线型基本维持原有线位。路面改造路段纵坡除受起终点、桥梁和周围建筑物标高控制处按原有标高要求设计外,其余路段基本按照加铺厚度抬高一定高度,路基横断面宽度及布设基本维持原状不变。公路等级为原技术标准的二级公路,里程桩号:K74+678~K82+131,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相当于现技术标准三级公路)。

1、施工期废水拟采取设置隔油沉沙池、排水沟等设施收集施工废水,回用于或者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废气拟采取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加强对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在靠近居民点的一侧设置围挡,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等、减少振动。

2、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运营期噪声增设绿化带树木、加强交通、车辆管理限制行车速度、加强养护路面等。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