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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嘉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复合粉(矿物外加剂)改扩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4-09-14 10:53: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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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拟批准《大埔县嘉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复合粉(矿物外加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埔县嘉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复合粉(矿物外加剂)改扩建项目

大埔县嘉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竹洋尾

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956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97.06平方米,主要内容为保留原有的3#钢板仓(60吨/h粉煤灰分选线、建筑面积254.47平方米)、4#钢板仓(4万吨粉煤灰储存库、建筑面积4156.33平方米),新建1#厂房1栋(设置1条超细复合粉生产线、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2#钢板仓(5万吨粉煤灰储库、建筑面积4010.76平方米),及配套的配电室、保卫室(建筑面积共75.51平方米)等,拟招员工39人(其中10人为原有员工,29人为新招员工),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吨超细复合粉(矿物外加剂)。

1、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部分由吸粪车定期清运处理。

2、运营期,2#钢板仓、3#钢板仓、4#钢板仓呼吸粉尘通过仓顶上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无组织排放;粉磨系统粉尘经布袋除尘系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3、运营期,对高噪设备加装隔声罩,合理布局,加强周边绿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

4、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副产品进行出售。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