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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省道S222线大埔县桃石(大埔梅县交界)至坑尾段路面改造工程
梅环埔审【2024】11号
2024/9/20
大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桃石村、坑尾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