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畜禽水产养殖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我县决定对现有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进行修订。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7日(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大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2024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我单位或编制单位反映相关情况。
(一)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78号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联系邮箱:dbhbghg@163.com
(二)技术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梅州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聪
联系邮箱:3072827393@qq.com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