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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峡能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来源: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5-03-19 17:00:3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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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大埔峡能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梅环埔审

【2025】16号

2025/3/19

广东峡能储能有限公司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大安村220千伏土岭变电站周边区域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邮编:514000

联系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2398329、0753-2249312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