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手机版
大埔发布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大埔峡能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梅环埔审
【2025】16号
2025/3/19
广东峡能储能有限公司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大安村220千伏土岭变电站周边区域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邮编:514000
联系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2398329、0753-2249312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