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审批后公示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经营场所 | 办理事项类型 |
大埔县建兴实业有限公司居之安建筑弃土场 | 刘俊港 | 91441422MA53A0JC2U | 91441422MA53A0JC2U001V | 自2025年07月16日至2030年07月15日止 | 大埔县湖寮镇葵坑村居之安村民小组燕坪山窝 | 重新申请 |
大埔县新泰酒厂 | 巫庆檀 | 91441422G3393798XG | 91441422G3393798XG001V | 自2025年07月16日至2030年07月15日止 | 大埔县茶阳镇仙基坪 | 重新申请 |
广东五虎山药业有限公司 | 郭榕江 | 91441422744486306K | 91441422744486306K001U | 自2025年07月16日至2030年07月15日止 | 广东省大埔县三河工业园 | 重新申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邮编:514000
联系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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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