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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国道G235线大埔三层岭(闽粤界)至茶阳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7-30 16:47: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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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国道G235线大埔三层岭(闽粤界)至茶阳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

梅环埔审【2025】23号

2025/7/30

大埔县公路事务中心

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太宁与福建省下洋镇交界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邮编:514000

  联系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2398329、0753-2249312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