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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埔峡能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接入工程环保批复意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5-11-24 17:31: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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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关于大埔峡能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接入工程环保批复意见

梅环埔审【2025】25号

2025/11/24

广东峡能储能有限公司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大安村、葵坑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邮编:514000

联系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2398329、0753-2249312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