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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普工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站改造工程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6-03-24 11:09: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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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拟批准《大埔县普工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埔县普工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站改造工程

大埔县普工能源有限公司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山子下村黄腾坑两口塘

广州市碧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项目储罐区内的3台地上储罐(1台5m3LPG残液罐、2台50m3LPG储罐,总存储规模105m3),拟布设3台地埋式储罐(1台2.6m3LPG残液罐、2台50m3LPG储罐,总存储规模102.6m3),配套建设围墙、消防设施、防雷设施,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储罐总存储规模102.6m3,液化石油气日灌装规模约250瓶,规格为15kg/瓶(单瓶的最大灌装量14.5kg),年灌装规模为1350吨(91250瓶/年)。

1、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灌溉。

2、运营期,采用加强站内的绿化工作;对噪声源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隔声、密闭等治理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加油站,禁鸣喇叭;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3、运营期,通过站区绿化、加强通风减少废气的影响。

4、不合格钢瓶及时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钢瓶检测站处理,本站不长存不处置;残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