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项目的概况
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是大埔县连接梅州市、潮汕地区的一条重要通道,承担着繁重的运输任务,同时又是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对于梅州加快形成对接珠三角和长三角、融入海西经济区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对加快构建“闽粤赣交通枢纽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原路分别于2000年、2003年底按二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双车道,水泥砼路面宽7m,在本项目桩号K12+100处正在实施建设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该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对韩江上游截流,导致水位升高,原路标高不能满足防洪安全要求,因此本项目在水利枢纽工程韩江上游局部路段受此影响需整体抬高路基设计标高,以保证路基稳定,急需进行改建。本项目的实施,能改善大埔县的投资环境,形成高效、畅通的公路网系统,促进并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大埔县银江镇坑口,与省道S333线相接,起点桩号为K0+000,途经杨公角、河口、银滩、党溪、九龙、上坪坝、下埔,终点位于高陂大桥桥头处,终点桩号为K19+400,路线全长19.40km。路线基本走向为自西北向东南走向。改建工程基本沿旧路走向,为减少弯多,部分路段新建,利用旧路部分利用原有路基,路面破碎重建。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m(0.75m土路肩+1.75m硬路肩+2×3.5m行车道+1.75m硬路肩+0.75m土路肩)。新建1座大桥九龙二桥,长185m,新改建中桥5座,总长333m,新建24道涵洞,改建42道涵洞,共设置交叉18处。本项目路基加宽及部分路线改线,需新增用地面积867亩,利用原有公路路基126亩。项目投资总造价为36709.27万元,预计2019年11月建成通车。
项目线路走向图
本项目在改建过程中和建成投入使用后,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该项目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本项目属于“P公路”中的“123、新建、扩建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中的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大埔县公路局委托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在现场踏勘和分析收集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在充分考虑工程可能对区域环境构成的影响基础上,按照国家环保部和交通部门对公路建设项目环评的有关规定和规范编制完成了《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待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项目建设及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
现有公路概况及回顾性评价
省道S222线梅州段起于大埔县银江镇坑口,与省道S333线相接,终于大埔县桃源镇食饭溪,沿线经过杨公角、河口、银滩、党溪、九龙、上坪坝、下埔、茶子窝、高陂桥头、留田、田头坑,梅州市境内全长48.322公里,其中高陂至桃源镇食饭溪段(K22+200~K48+322)正在进行二级路改建。
本项目原路分别于2000年、2003年底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为8.5m,双车道,水泥砼路面宽7m的规模完成了改建。与本项目起点相接的省道S333线银江镇大麻至坑口段公路路基宽度为12m,路面宽为9m。原路弯多坡陡技术标准低,通行能力较差。现有公路设3座桥梁,分别位于K5+300、K8+700及K17+376处。
根据大埔县公路局提供的交通量调查报告,本项目通道内的高陂观测站观测交通量数据分析,2015年高陂观测站统计的交通量换算成标准车型为4429辆/日(折算成小客车),到预测末年2034年本项目的交通量将达到9042辆/日(折算成小客车),达到二级公路远景设计年限的交通量。现有的路段标准为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将无法满足交通量不断增长的需要,势必造成交通拥挤,通行不畅,服务水平降低。
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上游涉及到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受高陂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影响,上游局部路段不满足防洪安全要求,急需抬高路基,故项目急需改建。现有公路主要技术指标如下表所示。
现有公路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技术标准 |
1 |
公路等级 |
二级公路 |
2 |
设计速度 |
40km/h |
3 |
路基宽度 |
8.5m |
4 |
路面宽度 |
7.0m |
5 |
路拱坡度 |
行车道1.5%,土路肩2.5% |
6 |
汽车荷载等级 |
汽车-20、挂车-100 |
现有公路路基
根据现场调查,现有公路路基宽度为8.5m。现有公路的标准横断面布置如下:
路基宽8.5m,横断面为:0.75m土路肩+2×3.5m路面+0.75m土路肩。

现有公路路基横断面图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
大气污染分析
1、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
运营期机动车尾气主要来源于:排气管排出的内燃机废气(约占机动车尾气的60%)、曲轴箱泄漏气体(约占机动车尾气的20%)以及汽化器蒸发的气体(约占机动车尾气的20%)。机动车所含的有机化合物约有120~200多种,但主要以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等为代表。碳氢化合物产生于汽缸壁面淬效应和混合气不完全燃烧,一氧化碳是燃料在发动机内不完全燃烧的产物,主要取决于空燃比和各种汽缸燃料分配的均匀性。氮氧化物是汽油和柴油在燃烧过程中过量空气中的氧和氮在高温高压下形成于汽缸内的产物。由于目前汽车基本使用无铅汽油,因此基本可以忽略铅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2、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因子
不同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致性检查时间依次为国Ⅰ2002年、国Ⅱ2006年、国Ⅲ2007年、国Ⅳ2010年,国Ⅴ2018年,国Ⅵ2020年,即从上述年限后新生产车辆的尾气排放必须满足新标准。另外,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粤环〔2015〕16号),广东省从2015年3月1日至7月1日逐步完成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表3.2-5)中的第Ⅴ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本工程营运期近、中、远期为2019年、2025年和2033年。
近期:考虑到近期2019年公路上行驶的大部分仍为2015年以前生产的机动车,则营运期近期(2019年)60%的汽车执行国Ⅳ标准、40%执行国Ⅴ标准;
中期:考虑到中期2025年公路上行驶的仍有小部分是2015年以前生产的机动车,则营运期中期(2025年)20%的汽车执行国Ⅳ标准、60%执行国Ⅴ标准,20%执行国Ⅵ标准;
远期:考虑到远期2033年公路上行驶的大部分是2020年以后生产的机动车,则营运期远期(2033年)20%执行国V标准,80%执行国Ⅵ标准。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论
大气环境
各预测年份中昼间情况下,距路中心线10m~200m处CO污染物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13mg/m3,NOx污染物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1mg/m3,分别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0.13%、0.04%。
各预测年份中夜间情况下,距路中心线10m~200m处CO污染物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7mg/m3,NOx污染物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1mg/m3,分别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0.007%、0.04%。
可见本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不会改变沿线两侧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同时,项目可进一步通过加强公路自身绿化,采用一些具有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作为两侧的绿化带以吸收尾气污染物,保护两侧环境空气质量。
本次改建工程主要内容为现有旧路拆除重建及部分路段新建,现有公路和改建后公路的气象条件一致,只因路面状况改善而车流量有所增大,项目改建后的大气污染物CO和NOx对项目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比改建前稍大,但不致对周围敏感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声环境
根据项目车流量预测的公路两侧噪声分布情况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综合考虑源强以及交通流量的因素,交通噪声影响程度随车流量的增大而增大;相同预测年份交通噪声影响昼间小时>夜间小时;相同预测时段交通噪声影响2033年>2025年>2019年。交通噪声随着离公路中心线距离的增加而逐渐减小。在近距离处衰减比较迅速,而远距离处衰减比较缓慢。
(2)根据预测结果,统计出公路沿线两侧评价范围内交通噪声的不同达标距离,具体见表。
各预测路段在各特征年的噪声达标距离统计表
预测年份 |
距离中心线达标距离(m) |
2019年 |
2025年 |
2033年 |
4a类 |
2类 |
4a类 |
2类 |
4a类 |
2类 |
昼间 |
<10 |
19 |
<10 |
24 |
<10 |
30 |
夜间 |
28 |
82 |
37 |
105 |
46 |
129 |
可以看出,在不考虑障碍物阻隔的平路基自然衰减情况下,路段沿线的声环境达标距离如下:
①昼间
营运近期、营运中期和营运远期4a类区的达标距离均为中心线外小于10m;2类区的达标距离分别为中心线外19m、24m和30m。
②夜间
营运近期、营运中期和营运远期4a类区的达标距离为中心线外28m、37m和46m;2类区的达标距离分别为中心线外82m、105m和129m。
水环境
1、路面径流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公路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本身无水污染物产生,“污水”主要来源于路面雨污径流。
路面径流是营运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水,主要是降雨冲刷路面而形成。降雨初期到形成路面径流的20分钟,雨水中的悬浮物和油类物质的浓度比较高,20分钟后,其浓度随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较快;雨水中生化需氧量随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速度较前两者慢,pH值则相对较稳定;降雨历时40分钟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本项目通过在公路沿线两侧设置边沟或排水沟对路面径流进行收集,路面径流采用漫流式经路基边坡排入边沟或排水沟,经边沟或排水沟沉淀处理后,径流雨水中所携带的污染物基本被去除,雨水再就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不会对周围水体水质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桥梁径流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桥梁设置雨水收集管网,引至公路两侧设置的边沟或排水沟,以防止桥梁地表径流直接排入跨桥河流中,经边沟或排水沟沉淀处理后,径流雨水中所携带的污染物基本被去除,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就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路侧绿化植物的残败物和部分过往车辆的撒落物,以及少量车辆事故发生后遗漏于路面的机油、运载物等。由于公路建成后由大埔县交通部门、环卫部门和绿化部门对公路全线进行维护、清洁,故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对植被的影响
建设占地会使沿线的植被受到破坏,从项目占地类型看,受到项目直接影响的植被类型主要是人工种植的乔木及地表植物等。项目建设将对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增加公路沿线绿化面积,减少项目永久占地对植被的影响。
根据工程设计方案,临时用地为项目红线外用地,项目设置的临时用地对植被影响不明显。施工完成后,临时存放区实施全面绿化恢复。
公路运营期间,随着时间的延续,种植的树木、灌木、花卉逐步成型,路旁边坡的绿化草皮覆盖完全,两侧行道树逐步成材、绿树成荫。这些将弥补因施工而造成的植被损失,并重新补回植物的各种生态效应。
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项目的建设必然对区域的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产生影响,尤其是对那些小种群动物影响更为明显。其生境生态分割或空间隔离效应限制了一些动物种进入它们习惯的繁殖区或季节性觅食区,从而致使种群个体数量减少,也可能使整个种群从该地区逐渐消失。
由于项目为现状公路改建,多数动物因其栖息环境破坏或丧失而消失,无大型野生动物出没,评价区范围内现存的动物以伴人物种为主,均具有较强的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改建后生境生态与改建前相似,沿线动物重新返回熟悉的生境,因此对沿线动物影响较小。
工程运行后,高速行驶的车辆所排放的废气、路面扬尘、振动及路面径流污染物等将对动物的生存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动物生存环境的质量。营运期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的灯光对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动物栖息和繁殖有一定影响,项目为改扩建项目,这种影响本来就已存在。
对沿线水域水生物的影响
工程营运期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路面径流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营运期间,汽车尾气及路面材料产生的污染物随降雨形成路面径流,进入河流后将会对水体造成一定影响。在工程设计中,已根据不同地质条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尽量避免路面径流对沿线水体产生较大影响。如设边沟及排水沟等,可使径流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降解或沉积。
对景观的影响
项目是改建工程,公路运营期对景观的影响本身已经存在,改建完成后,对景观的影响与改建前基本一样。通过在公路两旁栽种绿化乔木和灌木,结合当地规划布局进行设计,整洁的公路与当地景观相映衬,可大大改善生态景观环境一定的影响。
对沿线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
公路进入营运期,对于两侧的农田及其农作物的影响在以下方面:
(1)雨天路面排水对农田和农作物的影响;
(2)公路扬尘沉降在农田中,对农作物的影响;
(3)汽车尾气废气的影响;
(4)路面上走动的汽车和交通噪声对田间动物的影响。
1、在通常情况下,路面的雨水通过排水沟或边沟排放,不会直接进入路旁农田;在发生特大暴雨时漫溢,这时候雨水有可能进入农田中,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雨水中污染物已经得到极大稀释,对农作物不会构成不利影响。
2、公路扬尘对于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是扬尘沉降在农作物的叶面上,不仅堵塞气孔、妨碍呼吸,还影响农作物的光合作用效率。
对于本公路而言,在运营期通过路面清洁、干燥天气洒水防尘,结合路旁绿化等措施,即可以大大减低扬尘量。事实上,随着公路建筑材料的不断升级,建设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往常见的那种“汽车过处,尘土飞扬”的场景已经基本绝迹。另外,本区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雨量充沛,对路面清洁和作物叶面的清洁均为有利。
总体而言,营运期公路的扬尘对于两旁的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不会太严重。
3、汽车尾气废气对于农作物的影响,主要是高浓度、长时间的熏染可以导致农作物产生病变,影响正常生长、降低产量。但是,与扬尘不同,尾气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迅速扩散,浓度很快减低。在路旁种植适宜的绿化树种也能够有效的吸收废气污染物。因此,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影响只局限于路旁很小的距离内(一般纵深小于20m)。公路营运期的汽车尾气对于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不严重。
4、汽车的开动和所发出的交通噪声在一定程度上会惊吓田间动物,特别是对于近处的麻雀、蛙类、鼠类等。但是随着时间的延续,各种动物将逐渐适应该种变化,新的农田生态系统的平衡体系架构建立起来并稳定以后,公路运营的这种负面影响将逐渐减低以致消除。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
1、水环境风险分析
(1)本项目营运期间各特征年在桥上发生危险品运输风险事故的概率极低。事故概率低,除了与该路段的车流量有关之外,还因为该路段沿线及附近没有化工生产区,经过该路段危险品车辆少有关。但由于远期交通量预测值与实际交通量必定存在一定的差异,通常实际交通量可能比预测值大,随着交通量的增大,事故风险概率也逐年有所增大,实际风险概率可能比预测值要高。
大量的统计研究成果表明,公路桥梁水污染事故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①施工期由于桥墩施工致使来往船只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船载危险品泄漏,或船只本身携带的柴油、机油泄漏,进入水体;
②营运期来往船只与桥墩发生碰撞而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的船载危险品泄漏,或船只本身携带的柴油、机油泄漏,进入水体;
③桥上发生交通事故,装载着化学品的车辆发生泄漏,并排入桥下水体;
④车辆在桥面发生交通事故,汽车连带货物坠入河流。
本项目共设桥梁6座,一旦发生运输危险品车辆的交通事故对所跨越水体的水质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本项目的水污染事故主要是上述第3、第4这两种情况。通过预测可知,虽然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的概率很小,只是一种潜在的危害,但一旦发生将对桥梁跨越水体造成污染,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各部门应对该路段的水质安全给予高度重视,按最严格的环保要求来实施各项措施,即从工程设计、监控及管理等多方面降低该类事故的发生几率,同时备有应急措施计划,把事故发生后对水环境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2)危险品运输污染事故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各桥跨越河流的水利联系,在桥梁发生化学品运输车辆泄露情况下,泄露物质由韩江支流汇入韩江,故本次选取跨韩江的九龙二桥作为代表进行预测。结合国内发生的同类事故,发现一方面该类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另一方面发生事故后污染物泄漏比率一般小于10%。
预测结果表明,若在韩江九龙二桥河段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品泄漏,危险河段长度为800m,危险期持续3小时。因此,不论从危险河段长度还是从持续时间的角度考虑,危险品运输污染事故将对韩江水质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所在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较小。据调查资料显示,由交通事故引起的有毒气体泄漏可近似作为一个瞬时烟团释放,如180t的氨气完全暴露在空气中,其最长危害期达1h,危害半径1723m;另有报道,甲醛泄漏在静风条件下半致死浓度范围达800m。可见,其危害性非常大。
常见的交通运输危险品主要危害一览表
危险品
名称 |
主要危害作用 |
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mg/m3) |
汽油 |
吸入汽油蒸汽将引起头疼、眩晕、恶心、心动过速等现象。吸入大量蒸汽时,会引起中枢神经障碍。长期皮肤接触汽油会产生脱脂作用。 |
1000 |
柴油 |
皮肤接触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疼。 |
|
氨 |
主要对上呼吸道有腐蚀和刺激作用,低浓度时刺激作用明显;高浓度时,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严重时可引起死亡。 |
30 |
苯 |
经呼吸道和皮肤吸收。急性中毒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慢性中毒者主要作用于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 |
40 |
甲苯 |
危害: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吸收。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 |
100 |
二甲苯 |
主要经呼吸道吸收,症状同甲苯。 |
100 |
氯 |
对人有强烈的刺激性 |
1.0 |
盐酸 |
对皮肤和粘膜有较强的刺激腐蚀作用 |
15 |
甲醛 |
能凝固蛋白质,接触后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为可疑人类致癌物 |
3 |
丙酮 |
对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并对粘膜有刺激作用 |
400 |
苯酚 |
属高毒类,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腐蚀作用 |
5 |
本项目沿线路段有居民点,且部分建筑物距离公路路肩的距离很近,一旦发生易挥发有毒化学品泄漏或者运输车辆火灾爆炸事故间接导致污染物的泄漏和扩散,将短时间内对该区域的空气质量造成的环境风险影响,并很可能导致人员中毒伤亡事故。
因此,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品运输风险,并制定危险品运输事故污染减缓措施及应急措施。从公路设计阶段,到营运期上路检查、途中运输、停车、直到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要加强管理,以预防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和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态的扩大。
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污染措施
对敏感点的防护措施遵循“以运营中期为控制目标,对于中期超标超过1dB(A)的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超标小于1dB(A),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采取的措施,并预留资金”的原则。
根据对比,项目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后,敏感点室内可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室内标准值昼间≤45dB(A),夜间≤37dB(A)的要求。对于噪声没有出现超标或超标小于1dB(A)的敏感点,则采取跟踪监测措施,超标在5~15dB(A),建议采用双层铝合金玻璃窗,超标在15dB(A)以上,建议采用通风隔声窗,并预留相应的环保资金。跟踪监测措施贯穿公路运营的整个过程。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牵涉的问题很多,一个单独的项目是无法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的,这需要靠全社会的经济和技术上的进步才能完成。本环评建议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控制尾气污染:
(1)保证设计行驶速度、减轻尾气污染。
交通需要整体上全方位考虑,并制定近、中、远期目标,保证道路规划的行车速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有保障。
(2)对污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源就是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属流动源,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控制,单靠一条或几条路桥采取措施,是很难开展的,而且又是较难收到效果的。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控制应是一个城市或区域内的系统工程,所以,对本项目路面行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控制与整个大埔县、梅州市甚至广东省乃至国家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政策措施密切相关。因而,对于本项目路面上行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措施应与地方及国家的机动车尾气控制政策措施结合起来。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及管理单位要在行动和意识上执行国家及当地各级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并采取一些相应措施对本项目路面上行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具体来讲,本报告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联合交通管理部门,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要求,禁止超标机动车通行,这可有效缓解该地区的环境空气污染。
(3)对大气污染物扩散采取控制措施
实验证明,道路两侧的阔叶乔木具有一定的防尘和污染物净化作用,建设单位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减少对路侧敏感点的影响。选择绿化树种时,应注意选择对NOx有较强吸附力的树种,如夹竹桃等,以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浓度。在利用景观设计时,除了考虑其美化环境的功能外,还要尽量的发挥其防尘、防污染和减噪的作用。
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1)排水系统的维护
营运期的排水系统会因路基边坡或公路尘砂受雨水冲刷等原因产生沉积、堵塞,因此应定期清理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从而保证排水系统疏通。
排水口、边沟以浆砌片石铺衬以防冲刷、避免产生小瀑布效应。应加强对装载易散失物资车辆的管理。过水涵洞应及时清淤,以保障灌溉水系的通畅,可与河渠清淤同步进行。
(2)桥面径流污水防治措施
桥梁两岸设立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组织管理,最大限度预防水污染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故障车辆管理,故障车要及时清障,禁止在桥梁上自行修理。设置雨水收集管网,对桥面雨水进行收集,雨水收集引至公路两侧设置的排水沟或边沟,以防止桥面地表径流直接排入河流,经排水沟或边沟沉淀处理后,径流雨水中所携带的污染物基本被去除,雨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就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3)加强安全行驶教育,制定保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则采取应急措施,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路侧绿化植物的残败物和部分过往车辆的撒落物,以及少量车辆事故发生后遗漏于路面的机油、运载物等。公路建成后由大埔县交通部门、环卫部门和绿化部门对公路全线进行维护、清洁。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行道绿化
应按省道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公路两侧范围内的绿化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减少雨季路面径流污染公路两侧水体等目的。
(2)环境敏感点绿化
公路沿线200m范围内有学校和居民点,应对这些敏感点路段进行密植绿化,建造绿化景观带,以此减轻噪声、汽车尾气对居民的影响。
(3)绿化美化工程
道路绿化美化工程应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进行设计和建设,道路两侧的绿地系统,应合理配置乔、灌、草植被,建成多层复合结构、高效的生态系统。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当地交通规划和生态环保规划要求。综合本报告的环境现状监测、工程污染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结果,本报告认为: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实施虽然会对沿线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在采取一定的环境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此影响,保证沿线环境质量不会发生较大变化。而本工程实施后,有利于改善该区的交通状况,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本评价认为,只要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的环保措施要求,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附件:省道S222线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