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原有的企业年检制度改革为年报制度。全市各级工商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督促各地落实年报公示工作。据统计,全市2016年度应报市场主体户数中,应报企业29408户,已报26861户,年报率91.34%;应报农民专业合作社4156户,已报3688户,年报率88.74%;应报个体工商户161129户,已报154536户,年报率95.91%。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年报工作事关企业信用,也是每一位经营户的义务。不履行年报义务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失信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贷款担保、上市融资等方面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