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序号 | 地市 | 区县 | 详细 地址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备注 |
171 | 梅州市 | 大埔县 | 枫朗镇大埔角仙子下村 | X2GD202109250126 | 对第13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编号为:X2GD202109080092回复情况不满意。 | 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经相关单位现场进一步勘察: 1.该矿山开采范围的林地使用手续己完善,广东省林业局已批复《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粤林地许准〔2020〕95号)。 2.该矿山属持证合法矿山,采矿许可证:C4414222010097130076299,有效期到2022年10月30日。目前未发现该矿山越层越界开采;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8 号),“(六)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现有固体类矿山在确保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前提下,可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利用其尾矿资源以及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开采方式、开采顺序不可避免产生的废石弃土生产建筑碎石和机制砂,无需补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无需另行办理采矿登记。”和“其他陆域开采建筑用砂及普通粘土类矿产参照执行”的规定,该矿山按照《流岗亭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开采方式和开采顺序进行瓷土淘洗分离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3.关于反映生产用水为循环用水无调查证据、废水外排等问题。经环保部门核查,该公司的瓷土矿开采项目、瓷土矿综合加工厂均办理了环保手续,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废水必须循环利用。根据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大埔县非煤矿山联合检查情况,均未发现废水外排。近期到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已停止生产,未产生废水,不存在生产废水外排。 4.关于该企业生产运输时出现扬尘,造成大气污染的问题。由于该企业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环保部门暂无法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检测; 5.关于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落实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问题。经环保部门核查,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在枫朗镇仙子下村流岗亭经营瓷土矿开采和瓷土矿综合加工厂均办理了环保手续。其中,瓷土矿开采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有沉淀池,对矿区地表径流携带的泥浆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使用雾炮和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对物料运输车辆进行盖密措施等;瓷土加工与废砂综合利用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有沉淀池,对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采用雾炮和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以及对物料运输车辆进行盖密措施等。 6.关于反映该企业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具体的防治大气、水和噪声污染措施的问题。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均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雾炮和洒水车进行降尘处理,该公司采取了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 7.经林业部门核查,该公司存在违法占林256平方米建板房情况,针对此情况,林业部门已将该线索移送枫朗镇人民政府查处,枫朗镇人民政府对企业作出了处罚3584元的决定,并责令企业拆除板房,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8.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问题。待企业整改完成存在问题,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复工复产; 9.关于使用大型泥头车运输的问题。目前该企业已停工停产,未发现使用大型泥头车运输的现象; 10.经水务部门核实,该企业已办理水土保持自主验收。 11.关于与运输道路所途经的村民小组协商沟通村道使用事宜的问题。枫朗镇仙子下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8月20日与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修建道路协议》,根据协议,仙子下村民委员会同意森泰实业有限公司长期使用途经村道,即供森泰实业有限公司运输车辆通行使用。 | 整改情况:1、针对该矿山矿区范围外使用林地建工棚及护坡的情况,县林业局于5月7日通过《告知函》将线索移交枫朗镇人民政府查处,对违法占林256平方米建板房,已经立案。对其作出处罚3584元决定,拆除板房,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2、对物料运输车辆进行盖密措施,并组织沿途采用雾炮和洒水车进行洒水,保障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3、环保部门应在企业复工复产后,组织人员对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和水污染等问题进行检测,并加强巡查监管; 4、该矿山按照环保要求,采取低噪音设备等降噪措施。因目前未开工,是否存在严重噪音扰民情况,待企业复工后,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 下一步:1、枫朗镇人民政府应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并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督促企业做好沿途环境整治工作,保障群众的合理权益; 2、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对持证矿企的监督管理,要求企业依法依规开采作业; 3、县林业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林地用林管理,指导属地政府做好林地违法查处等工作; 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监督企业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敦促企业防止出现水污染、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行为; 5、县水务局按照工作职责,监督企业做好水土保持方案,严禁水土流失等情况; 6、梅州森泰实业公司应积极落实整改工作,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取得用林、环保、水保、应急等相关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作业,并保障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努力化解与周边群众的矛盾,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