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 | 梅州市 | 大埔县 | 湖寮镇长教村 | D2GD202109190008 | 长教村丘安輋有几个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接排到村中的小溪,进而污染灌溉水源、村民饮用水水源。 | 经现场勘查,一是反映大埔县湖寮镇长教村丘安輋有几个养猪场的问题属实。长教村丘安輋村民小组现有6家养猪场,均属于适养区范围内,其中1家为规模养殖场(大埔县永旺种养有限公司),已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其余5家为种养结合专业户、散养户(孙某文67头、邬某昌212头、管某旺89头、廖某芳133头、蓝某兴52头),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6家养猪场目前饲养存栏生猪总共约840多头;二是反映养殖废水直接排到村中的小溪,污染灌溉水源、村民饮用水水源不属实。通过逐户核查,6家养猪场分别配备了相应的沼气池、沉淀池、生化塘和粪便干湿分离机、果园喷灌等环保配套设施,现场查看沿路小溪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现象,目前长教村主村自来水和丘安輋自然村饮用水源分别来自于本村藏地戈和大戈尾饮用,未使用该区域的溪水作为饮用水源,且长教村备用饮用水采用打孔取水方式供应,不存在污染村民饮用水水源的情况。 在现场核查中,发现邬某昌养猪户的一级沉淀池出现裂缝,存在部分沼液外漏的情况,调查组要求该养猪户立即整改,对出现裂缝的沉淀池进行修补,确保沉淀池中沼液不外漏,有效处理和利用。目前,出现裂缝的沉淀池已整改完成。 | 今后,我县将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巡查监管,督导乡镇做好农村散养户的排查监管,按要求规范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和利用,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置、综合利用,不污染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