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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一览表(大埔县)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1-09-26 16:56: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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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一览表(大埔县)


案件批次

交办案件内容摘要

第30批第171号交办信访举报

(受理编号:X2GD202109250126)

来信反映对第13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编号为:X2GD202109080092回复情况不满意。

1.梅州森泰公司以采矿之名,行“洗山砂”之实,调查核实情况中只字未提。

2.严重质疑调查核实情况中,提到“生产用水为循环用水”,请给出调查证据。

3.调查核实情况中关于“生产用水为循环用水”“未直接排放到溪流”“未出现下游溪流污染”等的结论依据是什么?

4.泥浆污染河流行、洪水期开采区出现的山体滑坡、泥土流失行为何核实情况不做任何解释?

5.调查核实中提及“生产运输时出现扬尘”“未出现严重大气污染”,检测情况如何?

6.请问对该企业采矿和洗山砂行为开展过环境影响评价没有?有无落实评价中关于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要求?

7.该公司使用大型泥头车运输对路基造成损坏以及出现违规超范围使用林地是否违法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对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

8.调查核实情况提及“与运输道路所途经的村民小组协商沟通村道使用事宜”,请问协商沟通结果如何?

9.中央环保督察组即将进驻广东之时,才针对该企业出现违规超范围使用林地建工棚及护坡行为,发出整改通知,是不是意味着中央环保督察组离开广东后,该企业就可以马上复工复产?

10.处理和整改情况中提及“企业完善采矿方式,减少灰尘,并使用小型运输车运输”,要求过于笼统,未能明确企业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具体的防治大气、水和噪音污染措施。(关注点:对编号为X2GD202109080092回复情况不满意。)

第30批第228号交办信访举报

(受理编号:X2GD202109250038)

来信曾反映大埔县高陂镇黄泥凹村小村庄太水坑山坡上某矿场以开采瓷土的名义非法开采稀土,造成山林破坏水土流失、污水污染下游汇入韩江、夜间开采噪音扰民等问题。对于梅州市政府公式的第19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受理编号为:X2GD202109130119的办理情况不满意。(关注点:对受理编号为:X2GD202109130119的办理情况不满意。)

第30批第248号交办信访举报

(受理编号:D2GD202109250007)

来信反映枫朗镇东城村村委会水打田小队的直科尾的农田,被不知名矿业公司在山上开路时产生的泥土覆盖了3亩多。(关注点:农田被不知名矿业公司在山上开路时产生的泥土覆盖了3亩多。)

第30批第295号交办信访举报

(受理编号:X2GD202109250001)

来信举报梅州市大埔县S12梅龙高速茶阳沿坑村路段,沿坑村村民曾某利用高速旁生态林开山种果树。(关注点:曾某利用高速旁生态林开山种果树。)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