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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1-09-27 10:50: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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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序号

地市

区县

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110

梅州市

大埔县

高陂镇党溪村田心村

X2GD202109120100

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在个别政府部门的保护伞下,通过伪造签名、文件造假、环评造假、权钱交易等恶劣手段非法获取林权证、采矿许可证,在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开设非法石场,非法采矿面积2332.97平方,非法占用石区16160.19平方;广嘉宏公司在2019年被责令复绿整顿到现在都没有行动,设备依然霸占林地水田,时而还有销售石料。希望取缔该公司的非法石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实为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高陂镇石场(以下简称“该石场”),位于大埔县高陂镇平原北坑钉子地。现场检查期间,该石场年产9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建设项目选址在大埔县高陂镇党溪村田心村民小组根竹窝石壁山。

(一)关于“通过伪造签名、文件造假、环评造假、权钱交易等恶劣手段非法获取林权证、采矿许可证”的核查情况。

1、环评造假问题:经查,该石场2014年8月由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编制《年产9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6日报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于2015年5月11日进行审批公示,并于2015年5月29日审批同意,出具了《关于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年产9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环保审批意见》(埔环建[2015]25号)。同时,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是由生态环境部认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60号,证书等级:乙级。

2、非法获取林权证问题:经核实,县林业局在2019年1月21日对该石场违法占用林地采石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恢复林地原状。2019年6月30日,该石场根据县林业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拆除了占用林地的设施和办公板房等,对遭破坏的林地按照造林标准进行了复绿,恢复了林业生产条件。根据《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14民终183号)判决,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获取林权证程序合法合规。

3、非法获取采矿证问题:2013年9月,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梅州市地环矿山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2014年5月13日,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与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大埔县高陂镇石场采矿权。2014年5月,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

2017年1月24日,大埔县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4414222017017130143818),有效期2017年1月24日至2027年1月24日。

综上,信访反映的“通过伪造签名、文件造假、环评造假、权钱交易等恶劣手段非法获取林权证、采矿许可证”问题查无实据。

(二)关于“非法采矿面积2332.97平方,非法占用石区16160.19平方”的核查情况。

2018年12月16日,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线索对该石场违法占地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18年12月17日,发出了《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该石场对占用基本农田部分10.82亩已进行了复垦种植工作,并通过县农业农村局复垦整改验收,2019年4月12日,县农业农村局出具了《大埔县高陂镇党溪石场复垦检查意见》。对占用的其他土地于2019年3月17日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埔自然资利用字〔2019〕第1号),审批面积0.5301公顷。2019年4月29日,县自然资源局对该石场违法占地案件作结案处理。

(三)关于“广嘉宏公司在2019年被责令复绿整顿到现在都没有行动,设备依然霸占林地水田,时而还有销售石料”的核实情况:2018年12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该石场被群众举报,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出停产整治的通知书,于2018年12月10日开始停产整治。经林业部门核实,县林业局于2019年1月21日对高陂广嘉宏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采石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恢复林地原状。2019年6月30日,该石场根据县林业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拆除了占用林地的设施和办公板房等,对遭破坏的林地按照造林标准进行了复绿,恢复了林业生产条件。经县有关部门和高陂镇人民政府多次巡查,该石场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未发现继续开采销售石料的现象。

我县将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和高陂镇加强对该石场的巡查监管,积极做好复耕后地块的管护工作,防止死灰复燃;待企业申请复工复产时,县相关部门依职责进行全面现场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1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