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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接到第三十批转办案件43宗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9-27 10:53: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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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江婵 通讯员马传胜)昨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3宗,其中重点案件1宗。按属地管理分,梅江区7宗、梅县区9宗、兴宁市9宗、平远县4宗、蕉岭县3宗、大埔县3宗、丰顺县3宗和五华县5宗;从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15宗、大气9宗、噪声6宗、土壤3宗、生态12宗、其他污染4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