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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1-09-27 17:31: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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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02-08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序号

地市

区县

详细

地址

受理

编号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11

梅州市

大埔县

高陂镇

X2GD202109200224

大埔县新旺源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大面积占用林地、宅基地和耕地建设大型养猪场,破坏大片山林,造成当地饮用水源被污染、空气充满恶臭等污染,并涉嫌盗采稀土矿产。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属适养区,自然防疫条件符合选址要求,目前猪场未建成投产,处于停工状态;已在建猪舍1幢900平方米和消毒池,地类性质属宅基地。由于该公司未有养殖行为,不存在饮用水源污染和恶臭问题。

1、用地和盗采稀土矿产情况:根据前期群众举报,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项目在建猪舍疑似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进行了GPS定位确认属实,已要求该公司对其猪舍后面占用部分基本农田恢复原状,现场查验已进行复种,未发现盗采稀土矿产情况。

2、用林情况:该公司在高陂镇银滩村寨上连接洲瑞镇原有的道路上进行林地开挖扩宽道路约200米,是原银滩村往洲瑞镇道路上加宽及乡村振兴拆旧复垦整治项目,属乡村振兴民生工程。经核查,该项目并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进行非法挖掘林地开路。2021年7月14日,高陂镇政府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8月15日前完成复绿工作。9月23日,经高陂镇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未复绿,当日高陂镇已对该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今后,我县将组织县有关部门和高陂镇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要求该公司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和稳定;同时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养殖,确保不影响周边村民的居住生活环境。

252

梅州市

大埔县

高陂镇三洲村泥坑角

X2GD202109200005

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三洲村泥坑角村民在自家自留地盖猪舍,批量养猪,猪粪猪尿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小溪,猪粪堆积如山,造成周边环境臭气昏天,特别是热天气味更严重。村民劝说无效,依旧我行我素,严重干扰村民身体健康及正常的生活。

经查,信访反映的村民为高陂镇三洲村泥坑角村民胡某握、胡某亮,该两户村民在2020年9月使用自家自留地兴建简易猪舍,(其中胡某握约200 m2,胡某亮约100   m2),目前总存栏生猪38头(其中胡某握26头,胡某亮12头),属农村散养户;现场勘查该地块地类属性为旱地,属于禁养区范围,产生的猪粪尿(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现场有明显臭味,影响到周边村民生活居住环境。

调查组现场向两家养猪户告知养殖和环保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明确该区域不能够从事养殖行为,需搬迁或关闭;高陂镇已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两家养猪户9月25日前将存栏生猪清理或搬迁,并做好清空猪舍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的清理,两村民现场表态会积极配合整改,立行立改。至2021年9月26日复查,两户养猪户的猪只已全部清空。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