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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1-10-01 18:18: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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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序号

地市

区县

详细

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228

梅州市

大埔县

高陂镇黄泥凹村小村庄太水坑山坡上

X2GD202109250038

曾反映大埔县高陂镇黄泥凹村小村庄太水坑山坡上某矿场以开采瓷土的名义非法开采稀土,造成山林破坏水土流失、污水污染下游汇入韩江、夜间开采噪音扰民等问题。对于梅州市政府公式的第19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受理编号为:X2GD202109130119X2GD202109130119的办理情况不满意。

经查,该案件反映情况与第29批第152号案件反映情况一致,属重复信访案件。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信访反映的地址为大埔县高陂镇黄泥凹村民小组大水坑山场,因无路前往,调查人员使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勘查影像显示高陂镇黄泥凹大水坑山坡附近未发现破坏山林的情况;未发现非法开采稀土矿的行为;该山场附近水流清晰,暂时未发现水土流失情况;经勘查现场不存在水污染和噪声污染的情况。

信访反映的山坡上的矿区实为与高陂镇黄泥凹村民小组大水坑山场相邻的梅州市振奋矿业有限公司高陂镇洋子湖井坑尾瓷土矿区(以下简称“该瓷土矿”),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因该瓷土矿未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手续,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没有及时维护修缮水土保持设施,裸露地林草植被生长不理想,清表作业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影响了周边村庄的环境。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县各相关部门已按照职责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目前该企业已完成边坡、水沟、电缆线整改工程,采床、挡土坝等工程仍在整改中。

下一步,我县将组织各相关部门强化联动,积极协作,共同推进做好企业整改工作:

  1.林业部门对该矿区暂时未缴纳的林地复绿保证金及时催缴,依法批复林地使用许可;

2.县水务局按照2021年8月12日对该矿区发出的《关于做好大埔县高陂镇洋子湖井坑尾矿区陶瓷土矿水土保持工作整改的通知》,敦促企业尽快完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手续,并做好矿区及周边环境水土流失的整改工作;

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环保手续;

4.高陂镇人民政府按照2021年8月24日对矿区发出《整改通知书》,加强矿区对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进行整改;

5、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工作;

6、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能做好矿区相关工作。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