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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1-11-22 17:11: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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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02-08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序号

地市

区县

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177

梅州市

大埔县

光德镇砂坪村寨下村

X2GD202109140047

梅州市大埔县光德镇砂坪村寨下村,有人在本村三队村小组横戈子山搭棚放养大批猪,农田被破坏,饲料、猪屎污染村里自来水源,臭味熏天,严重影响村里老人的生活

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地址为大埔县光德镇砂坪村横科子山窝内,由光德镇砂坪村礤下村民小组村民简书友在此处搭建简易猪舍约70㎡和管养房约7㎡,采用放养方式进行饲养。该养殖地点所在范围内没有村民居住,距离养殖场所最近的住户在1公里外,信访反映的饮用水源地位于礤下村民小组戈科里,该水源地与养殖场所在不同山窝内。

经现场调查,该养猪户目前饲养生猪40多头(其中母猪4头,其余为中小猪约40头),采用放养方式进行养殖,属农村“散养户”,未收集猪粪和建设沼气池等环保配套设施。经巡查,戈科里水源地周边现场并无猪粪污染迹象,饮用水有经三级过滤池,未闻到异味,也未发现农作物被破坏的现象。因此,信访反映污染水源、臭味熏天和破坏农田的情况不属实。

根据现场检查和巡查情况,调查组已向养猪户告知有关养殖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同时要求养猪户对放养的生猪进行圈养,完善猪粪(尿)废水收集和处置,对养殖场所及周边的环境进行清理消杀,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当事人表示积极配合整改,并承诺逐步销售生猪,销售完毕后退出生猪养殖。经工作人员核查,该养猪户已于10月25日将所有生猪出售,并对周边环境清理消毒,关闭养殖场。因整改措施已落实完毕,现向市协调联络组信访案件组申请结案。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