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2-07-19 16:53:2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归档时间:2023-02-08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序号

地市

区县

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114

梅州市

大埔县

高陂镇三岗管区塘腹村

D2GD202109090019

反映塘腹村有人在丁字地等山上挖林地,盗采矿厂瓷土资源,前两年停工过,但是现在又开始开采,每天有几十台大型运输车,运输到平原村的田心。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实为梅州市振奋矿业有限公司高陂镇洋子湖井坑尾瓷土矿(以下简称“该公司瓷土矿”),位于大埔县高陂镇平原北坑钉子地,主要从事露天开采陶瓷土、高岭土等,办理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一)用林情况。该公司瓷土矿矿区占用地类为林地,已于2021年4月向市林业局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市林业局在完成材料审核、现场查验、开会讨论等程序后,于2021年4月29日发出《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待完成缴款后方可完成林地使用手续办理。2021年6月23日,县林业局在巡查时发现该公司瓷土矿矿区存在挖山取土现象,鉴于该公司瓷土矿未缴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未取得林地使用许可,擅自使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破坏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当日对该公司瓷土矿发出《责令限期恢复植被通知书》(埔林责通字〔2021〕第001号),责令其限期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021年6月28日,我县高陂镇对该公司瓷土矿发出《责令停业通知书》(陂综责停字〔2021〕021-2号)。

(二)水保情况。2021年8月12日,县水务局对该公司瓷土矿发出整改通知,对存在水保方面相关问题出具整改建议意见,整改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10月26日。

(三)生态环境情况。2021年6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在对该公司瓷土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瓷土矿存在相关环境问题,于2021年6月17日发出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瓷土矿停产整改。

现场检查期间,该公司瓷土矿矿区无越层越界开采作业,处于停产整改中,已完成边坡、水沟、电缆线整改工程,正在对采床、挡土坝等水保工程进行整改。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该公司瓷土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未完善林地使用手续;2、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未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手续;3、未进行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人员对该公司瓷土矿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并明确了整改督导责任单位:一是完善林地审批手续(整改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二是完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手续(整改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三是完善环保竣工自主验收手续(整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同时,调查人员还要求该公司瓷土矿做好整改工作,在整改完成前不得复工。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该公司瓷土矿未完善林地使用手续的问题,高陂洋子湖井坑尾瓷土场矿区已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林地使用许可。二是关于该公司瓷土场矿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未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的问题,该公司已按相关要求完善挡土墙、沉砂池、排水渠等水土保持设施,并委托第三方完成自主验收,2022年4月18日县水务局出具了验收报备证明。三是关于该公司瓷土场矿未进行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的问题,该公司于2021年9月1日与第三方签订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合同,并于2022年5月16日完成了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