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经查: 1.该公司矿山开采范围的林地使用手续己完善,广东省林业局已批复《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粤林地许准〔2020〕95号)。 2.该公司矿山属持证合法矿山,采矿许可证:C4414222010097130076299,有效期到2022年10月30日。现场未发现该公司矿山越层越界开采。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8 号)“(六)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现有固体类矿山在确保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前提下,可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利用其尾矿资源以及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开采方式、开采顺序不可避免产生的废石弃土生产建筑碎石和机制砂,无需补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无需另行办理采矿登记。”和“其他陆域开采建筑用砂及普通粘土类矿产参照执行”的规定,该公司矿山按照《流岗亭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开采方式和开采顺序进行瓷土淘洗分离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3.关于反映生产用水为循环用水无调查证据、废水外排等问题。经生态环境部门核查,该公司的瓷土矿开采项目、瓷土矿综合加工厂均办理了环保手续,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废水必须循环利用。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和大埔县非煤矿山联合检查情况,均未发现废水外排。近期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未产生废水,不存在生产废水外排。 4.关于该企业生产运输时出现扬尘,造成大气污染的问题。由于该公司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生态环境部门暂无法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检测。 5.关于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落实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问题。经生态环境部门核查,该公司在枫朗镇仙子下村流岗亭经营瓷土矿开采和瓷土矿综合加工厂均办理了环保手续。其中,瓷土矿开采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有沉淀池,对矿区地表径流携带的泥浆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使用雾炮和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对物料运输车辆进行盖密措施等;瓷土加工与废砂综合利用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有沉淀池,对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采用雾炮和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以及对物料运输车辆进行盖密措施等。 6.关于反映该企业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具体的防治大气、水和噪声污染措施的问题。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均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雾炮和洒水车进行降尘处理,该公司采取了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 7.经林业部门核查,该公司存在违法占林256平方米建工棚及护坡情况,针对此情况,林业部门已将该线索移送枫朗镇人民政府查处,枫朗镇人民政府对企业作出了处罚3584元的决定,并责令企业拆除板房,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8.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问题。待企业整改完成存在问题,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复工复产。 9.关于使用大型泥头车运输的问题。目前,该公司已停工停产,未发现使用大型泥头车运输的现象。 10.经水务部门核实,该公司已办理水土保持自主验收。 11.关于与运输道路所途经的村民小组协商沟通村道使用事宜的问题。枫朗镇仙子下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8月20日与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修建道路协议》,根据协议,仙子下村民委员会同意该公司长期使用途经村道,即供该公司运输车辆通行使用。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矿区违规超范围使用林地建工棚及护坡;(二)矿区柱镰尾新上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未完善环保审批手续;(三)矿区违规占用地复种部分农作物枯死和临时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