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40000201806130003 | 光德镇富岭村富岭桥下去大概几百米左手边处,有一非法屠宰点(宰生猪),建筑物是违章建筑,未经审批,非法屠宰,没有经过检疫认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 大埔县 | 水 | 2018年6月15日,县畜牧兽医局会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生猪办、光德镇村工作人员到光德镇富岭村非法屠宰点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屠宰点位于光德镇富岭村大时钟角,当事人为当地村民黄满勇,现场发现有大锅灶1座、液化石油气瓶5个、猪刀10把、猪肉钩4把、杆秤1把、灶台1个、电子秤1个、吊机1台、钉子钩4个、大铁桶1个、砧板2个、圈养待宰生猪的栏舍3个。该屠宰点从2018年2月起,每天屠宰生猪1头,猪肉未经检疫便流向市场,黄满勇在该处从事屠宰活动,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圈养待宰生猪产生的排泄物、屠宰生猪产生的污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基本 属实 |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猪屠宰活动,并于2018年6月17日前拆除相关屠宰设备和排放污水的管道,对之前屠宰和圈养待宰生猪残留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当事人黄满勇承诺将立即停止生猪屠宰活动,拆除相关屠宰设备和排放污水的管道,并积极做好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至6月19 日,在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和光德镇村领导干部的通力协助下,该屠宰点已全面停止生猪屠宰活动,并拆除了大锅灶、灶台等屠宰设备和污水排放管道。(附整治前后对比相片) 下来,县畜牧兽医局将会同光德镇政府和富岭村干部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当事人不再从事非法屠宰生猪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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