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埔县博雅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变更培训学校地址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同意大埔县博雅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的变更,现予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时间:2024 年 11 月 21日 至 2024 年 11 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受理电话:0753-5551352,受理人:刘慧敏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