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大埔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弥补现役消防官兵不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拟招收聘用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学历的社会青年,全国各部队退役士兵。有运动特长、技术专长(如驾驶证)以及消防部队退役士兵部队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收聘用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10名。
三、职责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消防救援队队员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
四、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统一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公安消防部队或其他现役部队服役过的退伍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退伍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地方青年无违法犯罪纪录。
(五)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消防部队退役战士可放宽至35周岁。
(六)性别:男。
(七)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 +-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三个月试用期进行封闭式训练,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平均每月工资薪金3000元以上(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奖金等),并按等级、职务、工龄以及消防救援队员年度增资计划逐年递增。
(二)国家法定五大节日补助、年终绩效奖金等。
(三)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社会保险。
(四)免费享受消防救援队队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五)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六)每月享受4天带薪假期,节假日在单位执勤(节后安排调休),第二年起享受15天带薪假期。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政治审查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退伍军人证等有关证件扫描发至大埔消防邮箱(dbxf119119@163.com)或送至消防大队办公室。
2、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25日。
3、地点:湖寮镇虎源路消防大队,联系方式:消防大队办公室0753-5520418。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理论考试,及体检等。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1)初定时间为2018年10月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必须全部达标方可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1000米外所有项目均有两次考试机会。
(3)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立定跳远×25%+1分钟仰卧起坐×25%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首次聘期1年,3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1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附件:
大埔县消防大队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