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低保户申请
来源:县民政局  时间:2017-01-05 11:20:0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低保户申请

  办理对象:1、农村:月人均收入低于340元

       2、城镇: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

  办理条件:1、农村:月人均收入低于340元

       2、城镇: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

  办理依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所需材料:1、 村级别低保户申请表 2、 户口本 3、 村级别低保户申请表(需盖印) 4、 相关证明 5、 身份证

  表格下载:村级别低保户申请表

  窗口办理流程

  申 请(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申请)→受 理(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审 批(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申 请(通往网站,递交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网上申请)→受 理(窗口人员受理电子档资料)→批准(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 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监督电话:0753-518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