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社会团体
办理条件: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
所需材料
1、 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
2、 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社团印章、财务凭证
3、 注销地税登记证证明及银行销户证明
4、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书
5、 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
6、 清算报告数
表格下载: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申请)→ 受理(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 审批(按照部门内部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 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员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申 请(通往网站,递交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网上申请)→ 受 理(窗口人员受理电子档资料)→审批科初审(审批股人员进行初审)→首席代表终审(分管领导盖章批准)颁发证照、归档、公示(窗口人员)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窗口名称:大埔县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工作时间:
地 址: 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363号3楼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3-5537471
交通指引: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监督电话:0753-5522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