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县福利院、14家乡镇敬老院开展了养老领域专项巡察。8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坚定政治站位和鲜明责任意识,全力抓实巡察整改。
(一)凝聚思想共识。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我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高位推进整改工作,逐一认真研究并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整改期限。整改目标包括全面清零巡察反馈问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与满意度;筑牢养老机构安全底线;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政策制度、监管体系。
(二)强化组织统筹。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福利院院长、各镇民政业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力求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成效。
(三)实化工作举措。对照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全面铺开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实时更新整改进度,对整改工作实行半月一督导、一月一总结;针对具体问题,落实强效举措,确保整改工作稳步开展、落地见效;对短期可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设定阶段节点,持续深化整改。同时,督促各镇、各敬老院积极落实整改工作,推动工作进展,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能得到严格执行。
(四)完善制度体系。及时全面梳理整改台账,对整改工作分阶段进行总结,认真梳理整改成果,同时,组织对各镇敬老院整改成效进行实地核查和评估,确保所有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我局于8月22日召开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及时通报整改进展和成果,分析存在不足;固化整改经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同时,建立长效跟踪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体系。
二、坚持压实责任,对标对表整改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扎实落地见效。
第一方面问题:上一轮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1.对“应缴未缴财政资金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于2025年6月27日将应缴未缴财政资金上缴县财政。二是建立月度常态化核对机制,从2025年6月起,我局每月由财务部门与业务股室开展核对,对核对确认的应上缴资金,严格执行即时上缴流程,同时建立资金上缴台账,详细记录资金上缴明细,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合规。
2.对“部分乡镇敬老院的业务收支单据未纳入会计核算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的日常监管。百侯镇敬老院已聘请第三方财务公司,对敬老院的财务进行单独核算,确保账务清晰,手续齐全。
第二方面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和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敬老院安全管理仍存在漏洞
3.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我局立足常态化学习体系建设,以多类型会议为载体构建分层级学习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和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上级精神落地见效、走深走实。二是定期组织全县15家公办养老机构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养老和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优化服务、强化管理的实际行动,督促各机构严格对标养老服务质量地方标准抓好落实。
4.对“镇政府督促敬老院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各镇全面部署推进整改。组织专题学习《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对养老机构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养老机构严格对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有效夯实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管理基础。二是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我局与各镇镇政府累计组织养老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12余次,共培训535人次,30人取得相关专业证书,切实加强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5.对“对高龄老人补(津)贴领取工作不够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老人补(津)贴有关工作的函》,要求各镇(场)要高度重视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保障高龄老人合法权益,对全县范围内高龄补(津)贴发放情况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筛查符合条件但尚未申领高龄补(津)贴的老年人,已主动协助300多名老年人申请高龄老人补(津)贴。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动村(社区)“两委”干部、“双百”社工、村民小组长等基层力量,编制并下发《大埔县高龄老人补(津)贴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及申请流程》,在全县各村(社区)的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据统计,全县15个镇(场)累计设置高龄老人补(津)政策宣传栏244处。三是建立底册推进“应享尽享”。我局印发《关于做好高龄老人补(津)贴相关工作的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本地户籍75周岁以上人员底册建立工作,全面掌握我县75周岁以上老人的基本情况,精准排查80周岁以上符合高龄老人补(津)贴领取条件但未享受的人员,及时协助其完成申领,切实解决应享未享问题。四是开展业务培训。2025年11月,在2025年“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能力提升培训班上对260名社工进行“大埔县高龄补(津)贴政策全流程解析”培训,为推动政策规范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6.对“县民政局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行动迟缓”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加快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印发《大埔县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情况开展摸排,并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和补贴申请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8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协助2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完成补助申请手续,确保政策精准惠及目标群体。
7.对“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未根据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意见》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埔民字〔2025〕31号),并组织镇民政工作人员及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此文件及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意见》(民发〔2021〕73号),督促养老机构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对各养老机构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切实筑牢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防线。
8.对“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与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有较大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联合监管。我局已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强化行业指导与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结合大埔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期间共排查了养老机构29家次,出动检查人数57人次。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埔民字〔2025〕20号),经县民政局、镇政府与县消防救援局协同发力,敬老院落实主体责任,多部门协作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乡镇敬老院消防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9.对“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督促相关镇结合实际配置、安装设施设备。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对各养老机构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巡察反馈后,通过自查自纠、日常监督检查及联合发改、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督导检查112家次,排查发现各类问题212个并全部督促完成整改,重点核查设施设备运行使用状况,对发现的损坏、故障设施设备第一时间督促维修更换。二是积极筹措资金。为与全县养老机构优化整合工作高效衔接,确保改造成效与整合规划匹配、避免重复建设,统筹资金专项用于整合后保留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后续将严格按照优化整合工作步骤组织实施。
(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有短板,老年人权益保障不够充分
10.对“入住老人个人健康档案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督促各镇完善入住老人个人健康档案,目前,各镇敬老院已完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215份,后续将按年度定期开展评估,对新入院老人即时开展专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对应服务。
二是督促指导各机构按要求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结合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同步完成协议续签,确保服务内容与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匹配。目前,县福利院等12家养老机构均已签订或续签照料护理协议,且协议均在有效期内。
11.对“特困人员伙食质量差,存在浪费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埔民字〔2025〕31号),督促指导各敬老院制定合理伙食标准及食谱,丰富菜品种类,在保障餐食质量、满足营养需求的基础上严控浪费,鼓励开展节约粮食主题教育,筑牢节约用餐、科学供餐防线。二是我局督促各镇敬老院依托“互联网 + 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在手机管理端上传增加监测项目,每日按时上传菜谱、食材信息、餐厨垃圾处置记录等关键监管数据,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日常管控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12.对“养老服务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埔民字〔2025〕20号),通过落实属地与部门协同责任,配齐人员并强化培训,规范经费管理,完善消防、食品等安全设施,打通医疗绿色通道,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服务标准化,有效保障老人权益,营造了优质养老环境。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对各养老机构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巡察反馈后,通过自查自纠、日常监督检查及联合发改、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督导检查112家次,排查发现各类问题212个并全部督促完成整改,重点核查机构居住环境和环境卫生情况,对发现的环境整治不到位问题即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正加快推进敬老院优化整合工作,采用“1+3”整合模式,将全县15家公办养老机构整合为4家。截至目前,11家乡镇敬老院已暂停运营,院内老人均已转至保留机构。
13.对“向社会托养人员收费程序不合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预计2026年6月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过程:
一是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埔民字〔2025〕20号),聚焦乡镇敬老院日常管理提质增效,明确各镇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政策及标准,统一梳理、审核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提升乡镇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我县正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整合工作,整合后的机构拟实行公建民营运营模式,计划于2026年年底前完成整合,原定价适用情形发生变化,不再适宜由发改部门直接定价。为此,县民政局致函县发改部门,函告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模式变更相关情况。下来,发改部门将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向县政府请示是否终止原公办养老机构政府定价程序。
14.对“龙运老年公寓签订合同不规范、虚大老人入住月数”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龙运老年公寓已规范所有相关服务合同的签订流程及内容,确保合同合规、权责清晰,切实保障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并于2025年8月26日退回多申领的运营补贴。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存在隐患,廉政风险防控有待提升
15.对“财务管理不合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的日常监管,文件明确要求,各镇要严格执行“院账镇管”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实施分账核算管理,严禁大额现金支出,严格报销程序,严禁白条单支付,且账本需要按规定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二是我局于2025年11月联合县财政局,以抽查形式开展财务问题“回头看”专项检查,督促各镇政府抓实抓细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此前巡察发现的大额现金支出、白条支付、审批及支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财务运营管理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16.对“敬老院工作人员挤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伙食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等资金的使用,严禁挤占、挪用、克扣,确保专款专用。西河镇敬老院已制定补缴计划,督促相关工作人员限期补缴到位。
17.对“镇政府未足额拨付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等资金的使用范围,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明确供养机构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照料护理费结余资金全额退还至指定账户(原资金渠道),2025年各镇敬老院已按要求将结余照料护理费退回,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可查可溯、专款专用。同时督促镇政府及时足额拨付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高陂镇人民政府已将此前使用敬老院资金垫付的工资退回敬老院账户,西河镇人民政府已制定分期退还计划,明确按月定期退还,直至全部结清。
18.对“社会捐赠及上级下拨物资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埔民字〔2025〕20号),完善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敬老院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物品入库、核销制度,确保账物相符。同时,督促养老机构对2022年以来接受的社会人士捐赠物资及上级下拨物资补登台账、补做会计核算,同时督促各镇完善养老机构物资接收、登记、核算全流程规范制度,确保所有物资均按规定纳入管理。
19.对“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县财政”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建立月度常态化核对机制,从2025年6月起,我局每月由财务部门与业务股室开展核对,对核对确认的应上缴资金,严格执行即时上缴流程,同时建立资金上缴台账,详细记录资金上缴明细,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合规。同时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每年上缴结余资金直至缴清。
20.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埔民字〔2025〕20号),完善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敬老院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物品入库、核销制度,确保账物相符。同时,督促指导敬老院严格遵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同步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期核查及规范处置流程,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21.对“敬老院原出纳涉嫌侵占敬老院资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完善集中供养机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集中供养机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二是于2025年11月联合县财政局,以抽查形式开展财务问题“回头看”专项检查,督促各镇政府抓实抓细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此前巡察发现的大额现金支出、白条支付、审批及支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财务运营管理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青溪镇敬老院原出纳已于2025年6月20日将差额退回敬老院账户。
22.对“截留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埔民字〔2025〕20号),完善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镇严格执行“院账镇管”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规范补助资金发放流程,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光德镇敬老院已于2025年6月25日补发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23.对“县民政局对特困人员救助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加强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监管。一是督促各镇敬老院完善外送对象协议资料、规范救助资金支付流程,停止将供养金和护理费通过个人转交的方式,改为直接拨付至相关养老机构,同步建立资金直接拨付的规范流程,强化支付审核与全程跟踪监督,杜绝个人中转的风险隐患。二是督促各镇敬老院健全专项台账、规范管理流程,要求将外送对象供养金、护理费直接拨付至受托服务机构。同时,对各镇院外托养对象开展全面排查,经查,目前全县共有5名院外托养对象,均由各镇敬老院与受托机构直接签订协议,供养金、护理费均已按要求直接划转至机构账户,资金拨付流程规范。
三、聚焦查改治建并举,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我局党组经六个月集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整改成效与标准要求存在差距。我局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严肃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下一步将针对未完成整改问题靶向发力、精准攻坚,细化举措、深化落实,确保所有问题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主责
以高度政治自觉锚定整改方向,将巡察整改收尾攻坚及后续巩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坚持党组牵头、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把未完成整改问题的责任细化到岗、明确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专题研判会,强化全员思想认识,杜绝松懈敷衍心态,以责任闭环推动整改攻坚走深走实。
(二)进一步推进整改举措落地
对照整改清单逐项复盘,对已完成任务常态化“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未完成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攻坚节点、细化措施,专人跟踪进展、协调解决新问题,确保整改可追溯、可核查;对长期推进任务科学制定阶段目标和实施路径,稳步推进。针对整改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层矛盾,既抓“当下改”,更从执行层面完善工作流程,将有效攻坚举措固化为常态化、制度化方法,杜绝“一阵风”式整改。
(三)进一步深化拓展整改成效
以巡察整改攻坚为契机,推动整改工作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将整改中树立的责任、规范意识延伸至日常工作各环节,以整改破解工作堵点、发展难点,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建立健全整改成效动态评估机制,定期梳理整改对提升工作质量、优化服务效能的实际作用,巩固整改成果,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并转化为刚性制度规范,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22179;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连心路2号;电子邮箱:dbm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