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财政资源稳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绿美大埔等重点工作,实现了县域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大埔全年发展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埔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0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49亿元,比上年增长6.53%,收入质量有所改善。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1607万元。2023年度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8.74亿元,比上年增长5.41%;财政收支相抵结余8.31亿元,财政运行总体保持平稳。
——积极财政政策措施持续加力。扩大有效需求,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13.33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0.33亿元,实施项目共27个,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农林水、市政、教育、医疗卫生、工业园、文旅等方面建设。截至2023年底,实际拨付10.11亿元,结存3.22亿元。
——重点民生持续有效保障。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绿美大埔生态建设、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2023年民生支出29.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90%,重点民生支出得到较好的保障。
——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持续巩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截至2023年12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86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45个(其中:立行立改方式完成整改问题70个,以表态方式完成整改问题75个),整改完成率77.96%;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198.33万元,追缴入库金额576.74万元,规范预算管理金额10679.66万元,按原渠道归还财政资金62.77万元,规范资产管理金额59.36万元,推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结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04亿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49亿元),总支出48.74亿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46.12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62亿元(其中本级收入2.29亿元),支出9.8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5亿元,支出3.7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万元,支出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部门能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基本保持预算平衡和县级财政平稳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预算管理方面:一是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草案)编制不完整,未将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补助指标和2022年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完整编入年初预算草案,涉及金额2782.50万元。二是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779.53万元。三是县财政局未严格审核3个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超预算需求拨付预算资金23.43万元。四是县财政局拨款审批手续不完整,两笔资金拨款手续均未经县领导审批,涉及金额16万元。
2.财政资源统筹利用方面:大埔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共24个,其中有17个处于闲置状态,闲置率70.83%,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有10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账外资产、办公楼房未办理竣工结算和造价审核手续、房产未及时办理交接和登记入账手续、资产闲置等情况。二是有8个镇(场)国有资产租金收入收缴不到位,其中应收未收5.71万元,已收未缴33.42万元。
4.基层财政运行方面:一是县自然资源局未及时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金额288.17万元。二是有3个单位出租出借和资产处置收入、生态补偿款、承包款等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466.72万元。三是部分保民生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有11项指标金额合计1625.79万元,执行率为0;有1项指标金额2748万元,执行率为16%。四是有2个单位未及时核减死亡人员信息或未严格审核领取补助人员资格,导致多发或少发困难补助,涉及金额22.25万元。五是县财政未完成2019至2023年度消化历史挂账任务,共消化存量53,729万元,清理消化率仅为43.70%。六是2019至2023年度新增挂账金额突破控制限额,比规定的控制限额5%高出4%,涉及金额24153万元。
5.财政转移支付方面:一是县财政局未在规定时限下达12项“百千万工程”资金预算指标,涉及金额5899.75万元,其中有3项合计金额2176.64万元截至2024年2月底仍未下达。二是县财政局“百千万工程”资金支出进度偏慢,截至2024年2月底,未支出金额合计62321.01万元,其中39项支出进度低于30%,19项无支出进度。三是县财政局资金审批流程繁琐,效率不高,影响资金支出进度,涉及金额4028.52万元。四是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多发水库移民补助1.38万元。五是县财政局未按实际进度拨付1项工程项目进度款,涉及金额51.30万元。
6.以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方面: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共21个,有5个问题仍需持续整改,其中“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本次审计仍然存在。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30个部门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预算管理方面:一是有3个单位公务接待费等预算资金编制不准确,涉及金额343万元。二是有10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82.76万元。
收支管理方面:一是有6个单位未及时将水资源费、出租收入、股权投资管理费和水厂年度分红等非税收入538.41万元上缴县财政;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违约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78.8万元;有3个单位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42.76万元;有1个单位挤占拆旧复垦项目资金、未按规定使用扶贫资金,涉及金额49.56万元。二是有16个单位物业、印刷品、法律顾问、办公设备等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257.58万元;有1个单位未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三是有4个单位未足额申报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涉及应税金额214.40万元。四是有2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检查费、油卡充值款等费用1.09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坐支现金0.51万元。六是有3个单位多支付维修、活动会场布置、租赁等费用3.58万元;有4个单位提前支付款项5.18万元。七是有2个单位财务咨询和检查无相关成果、维修费支出凭证不齐全,费用支出真实性难以确认,涉及金额7.16万元。八是有2个单位虚开票据套取资金0.89万元。九是有8个单位存在不合规支出,支付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短号费、商业保险费、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9.63万元。
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有13个单位支付凭证不齐全、支付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84.22万元。二是有13个单位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26.79万元。三是有10个单位采用包干方式未据实支付办公设备维修保养费用等,涉及金额300.70万元。四是有1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涉及金额1254.53万元;有2个单位拖欠企业账款,涉及金额171.62万元。五是4个单位支付食材费、车辆维修费、电费、评审费等未取得发票,涉及金额38.20万元。六是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有6个单位资产采购采购型号与实物不符、购货合同内容不规范、采购单价虚高,涉及金额14.24万元;有2个单位物品管理不到位,无出入库签领手续及库存资料,涉及金额39.09万元。七是有4个单位零余额账户使用不规范,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或用单位基本户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涉及金额17.71万元。八是有1个单位重复列支项目可研编制费,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涉及金额8.38万元。
会计核算方面:一是有7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745.64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未对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涉及金额56.28万元。三是有2个单位少列支出4.32万元。四是有两所幼儿园食堂账务未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管理。五是有2个单位账表不符、账账不符。六是有1个单位房屋及构筑物超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一是招投标管理不到位。有2个单位4个项目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有1个单位评标专家委员会人数不符合规定、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设置不合理。二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有2个单位3个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选址不合理,导致后期变更项目内容和调整项目预算;有2个单位工程变更建设内容无依据或者依据不充分;有1个单位垦造水田项目未按规定程序批复项目预算。三是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有1个单位3个项目变更建设内容未办理变更手续,涉及金额4259.04万元;有1个单位修复治理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有1个单位采购项目采购货物材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涉及金额0.89万元;广州海珠(大埔)产业转移园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专业技术人员服务项目公司及人员不符合规定。四是工程结算管理不到位。有4个单位拆分项目规避投资评审,涉及项目合同金额194.30万元;有3个单位79个项目结算、监理和质量检测服务费未按规定送审,涉及金额102.36万元;有1个单位6项工程未及时回复财审初审意见;有7个单位10个工程项目因结算不实、未严格验收等原因多付工程款7.05万元;有2个单位2个工程结算造价文件的质量偏差率较大,分别是21.93%、29.76%,结算偏差率远超5%的规定;有2个单位部分项目设计合同价和结算价虚高,涉及金额24.64万元。五是有3个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不规范、不合理。六是有2个单位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不到位。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一是有1个单位征收土地存在未批先征现象,涉及土地面积251.45亩。二是有1个镇级生活饮用水厂水质检测不达标。
其他方面:一是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有8个单位部分临聘人员未办理审批手续;部分单位临聘人员长期化;有2个单位代扣代缴临聘人员社保费不规范。二是有1个单位未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涉及金额12.43万元。三是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到位。有2个单位超标准计提工会经费、未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涉及金额1.17万元;有2个单位超标准发放工会会员节日慰问费、1个单位工会活动奖品和纪念品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2.52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大埔县2023年度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县能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作用,有效拉动投资,支撑经济回升向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偿付方面:一是有6个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项目进度缓慢导致1.56亿元债券资金闲置,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县财政局将2个项目债券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账户未使用,“以拨代支”,虚列债券支出629.32万元。三是截至2024年3月底,有7个债券资金项目共15个共管账户结存资金合计8174.40万元,存在财政资金安全风险隐患,如:被施工方擅自通过网银转账使用资金。四是有7个债券项目未足额上缴共管账户利息,涉及金额27.04万元。五是有3个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未达预期,分别是2个园区项目厂房出租暂未实现收益、西岭实验学校建设工程(学前教育部门)项目收益远低于预计收益。
2.债券项目管理和运营方面:一是2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招标文件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如:设置明显超出项目投标阶段实际需要的条件、以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作为加分项,限定相关证书的认证机构等。二是2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费用预算文件未送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涉及金额2616.90万元。三是县科工商务局和高陂镇未按规定为2个处于在建状态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四是县科工商务局未按规定为1个已开工的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重点民生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
组织对大埔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大埔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民医院能抓好工程项目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大埔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是违规将项目设计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实施。二是监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三是工程复核及工程验收技术服务费支出不合理。四是部分现场与竣工图不符、部分现场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大埔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是设备采购项目设置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二是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设计违法分包。三是将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发生的支出列入项目建设成本,涉及金额349.99万元。三是部分前期费用未送财政审核,涉及金额67.88万元。四是采购合同内容不合规,涉及金额6.44万元。五是预算编制造价咨询费支出不合规,涉及金额4.68万元。六是重大工程变更未经集体决策讨论。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
结合财政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组织对医疗卫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3个单位医疗服务收费制度执行不规范,涉及多收金额66.16万元。其中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项目编码收取套房床位费;有2个单位串换项目收费、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二是2个单位公卫资金管理不到位。有1个单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5.72万元;有1个单位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验收职责,在未收齐货物的情况下签名确认验收,存在套取资金意图,涉及金额4.24万元;有1个单位未按实际需求印刷公卫宣传品,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涉及金额4.51万元;有1个单位以公卫宣传名义向干部职工发放公卫宣传盒纸,涉及金额1.48万元。
四、国有资产资源和国企审计情况
(一)县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30个部门单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13个单位少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涉及金额125.69万元;有1个单位3项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工程未及时结转为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47.17万元;有1个单位未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涉及金额44.10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未及时收取市场承包管理费1.08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资产报废处置手续、账务处理不规范;有1个单位未及时处理报废、闲置固定资产。四是有1个单位未经批准无偿出借7辆新购的垃圾车,涉及金额555.46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未及时续签土地出租合同。
(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水电公司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水电公司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违规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保险费,涉及金额3.17万元。二是多报出差误餐补助,涉及金额2.24万元;重复发放下乡、加班补助,涉及金额0.24万元。三是高温补贴、凉茶费发放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5.07万元。四是扩大支出范围,涉及金额6.26万元。五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涉及金额0.37万元。六是少记资产,涉及金额7.11万元。七是曲滩水电站线路改接工程扩大建设规模未办理报批手续。八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418.57万元。九是支付凭证不齐全、不规范,涉及金额5.84万元;设备采购验收管理不到位,涉及金额5.49万元。十是工会部分支出不合规,涉及金额5.50万元;未按规定标准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五、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基本能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所在部门单位、所辖领域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一是有6个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不全面、操作性不强。有1个单位集体决策的范围为预算计划外单项支出5万元以上的开支;有3个单位未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资金额度;有1个单位内控制度无印发时间;有1个单位未明确内设机构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二是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有11个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4218.62万元;有2个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先支付后决策,涉及金额18.78万元;有1个单位2项决策事项超越权限违规决策。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是津补贴发放把关不严。有4个单位多报值班、住宿、误餐等补助2.24万元;有1个单位超标准报销职工差旅住宿费,涉及金额0.44万元;有1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7.76万元;有1个单位多发奖励性绩效18.37万元。二是公车管理不够到位。有3个单位未对公务用车费用实行单车核算,涉及金额38.66万元;有6个单位未据实列支公务用车费用、未执行预付款管理制度、车辆费用报销凭证不规范,涉及金额39.24万元;有1个单位虚开公车运行维护费发票套取现金1.12万元;有1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用车申请与实际用车时间、地点不一致,车辆运行轨迹不完整;有2个单位公务车使用效率低。三是有10个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够到位,涉及金额18.88万元。其中有4个单位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有1个单位超餐次公务接待;有1个单位公务接待用房和公务接待用茶超标准;有2个单位公务接待报销凭证不齐全;有3个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未单独列示。
(三)其他方面:有2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网络安全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县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13份,涉及金额8234万元,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
(一)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7起,主要是部分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违规决策造成财政资金增加支出或浪费(超投资概算、无依据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政府采购服务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设置不合理条件等。
(二)医疗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2起,主要是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违规收费问题,如串换项目多收费、自立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等。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3起,主要是部分单位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超标准接待和沟通协调公务、干部职工侵占公款等。
(四)债券资金监管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1起,主要是债券资金的监管方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债券资金被挪用。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科学完整编制预算,规范预算执行行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科学精准编制预算,确保预算完整性;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审批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压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依托“数字财政”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和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加大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力度,有效盘活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应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杜绝账外资产现象的发生。同时,应及时清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财政风险防控,确保经济平稳运行。项目主管单位应做实、做细前期准备工作,聚集提高财税收入,选准选好实施项目;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强化预算控制,杜绝随意变更、增加工程建设内容,管好用好项目资金;防范财政资金风险,严格履行履约验收手续,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财政部门加大力度统筹财政资金逐步消化暂存、暂付款挂账,同时应积极防范和化解新增政府债务风险,杜绝新增隐性债务,继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
本报告反映的285个问题,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相关问题。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大埔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