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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
来源:大埔县广播电视台  时间:2016-01-15 15:2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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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动员会议,部署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此次改革重点有:
  1、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缴纳。
  3、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改革前退休的“老人”保持原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我国和我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按改革后各年度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12%转移基金。
  6、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础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