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梅州大埔查处未建立食品进货台账案件
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网  时间:2008-09-03 08:51:0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近日,该局高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帐、索票索证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成功查处了不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登记案件。

  据悉,该所发现高陂某商场经营食品时未建立产品进货台账,执法人员现场耐心指导该商场的经营者如何正确填写产品进货台账,并根据有关规定发出了《食品监管预警通知书》,责令其十五日内整改。在日常巡查中,片区监管员也多次向当事人宣传《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8月25日执法人员再次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商场主要经营各类副食品仍然未按规定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该所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人员配合下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按规定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惩其后。

  编辑:许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