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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药监局  时间:2014-04-28 09:4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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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托幼)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在2013年度已取得《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报名时间和提交材料:

 

报名从即日起至2014年10月30日止。报名时需带《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

 

    (一)必修课程。1、餐饮业食品添加剂合理使用知识;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职业道德建设。

    (二)选修课程。1、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措施和要求;2、根据实际情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五常法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的培训。

 

    四、继续教育的学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高、中、初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累计分别不少于12学时、8学时和4学时。

 

    五、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梅州市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组织统一的考试。

 

    六、其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因故当年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按新上岗人员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大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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