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特别组织召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会,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饶凌云,县政府副县长刘采峰,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县食药监局股级以上干部等近50人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大埔分会场)收看收听了此次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和内容亮点等均做了全面的解读。他指出,该《条例》的实施有望解决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并可以兼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实际经营条件和加强食品安全从严监管的要求,能较好地处理食品安全与群众就业的关系。
此外,副省长温国辉对《条例》的实施进行了相关部署;副市长陈丽霞也对《条例》的实施进行了部署,省、市领导均指出,要提高认识,充分把握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群众饮食安全。要结合实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热潮,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监管部门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做好充分准备。要依法行政,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迅速启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普查登记。
据了解,《条例》共六章61条,自2011年5月启动至2015年7月31日审议通过,历时4年,将于10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步施行。《条例》是广东省首个开展网络听证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广东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