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违规企业名称或行为人姓名 | 企业地址或违法行为发生地 | 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行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公布期限 | 涉案产品信息 | 发布单位 | 备注 | ||
产品名称 | 标示 商品名 |
标示批准文号 | ||||||||||
1 | 李迷芳(大埔县迷芳面粄档经营者,身份证:441422********456X) | 大埔县湖寮镇文明路88-1号(楼梯口) | 李迷芳(身份证:441422********456X) |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碱水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1、没收含非食用物质硼砂碱水粽12个(货值24元);2、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3、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P4414221550221315) | 5年(2017.8.2- 2022.8.1) | 碱水粽 | / | / | 大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变更说明:2017年12月5日,依据法院司法建议,重新作出处罚决定,罚款变更为10000元,其他处罚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