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2018年上半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6-27 10:35:00 浏览次数:-
按照市食安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梅州市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食委办食营〔2018〕12号)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食安办食营〔2018〕24号)的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现将2018年上半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为更好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成立由县食安办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大埔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治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规范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协同推进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出动人员839人次,检查农资门店291间次,检查水产品养殖户21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水产品药残快速监控抽检8个组织样品,21个水样,合计98个药残样品(89个检测结果呈阴性,9个检测结果无效),合格率100%;完成禽流感免疫45.7万只次,口蹄疫免疫10.6万头次,对11个兽药经营GSP认证达标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抽检生猪尿样2115份,“瘦肉精”监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未发现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使用。
(二)加强食品广告和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针对农村食品消费的特点,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农村市场中的商标侵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坚持开展食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管,并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巡查和监测抽查。查处各类农资违法经营行为,强化合同帮农工作。
今年以来,检查辖区内8个集贸市场,检查广告相关媒体8家,32户农资经营户,食品广告70块,户外广告70幅,印刷品广告60件,并对县内17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巡查,市级专项监督抽查3批次,抽查结果全部合格,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继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治理。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同时,强化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主要辐射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市场等农村食品源头的治理,并结合餐饮质量三年提升计划和示范创建等工作,推动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升级改造和示范建设,推进农村食品店统一配送管理。在整治过程中,突出抓好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管理的实施,按禁止目录普查建档,加快推进登记工作,严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两超一非”行为;深入推动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通过快筛快检手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大批量快速检测,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同时公示快检信息,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半年以来,开展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严格落实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核查的“双排查”机制,全县24家食品生产企业均已按要求提交了自查情况;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47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等行为;制定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为标准,以《广东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规定》为抓手,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级项目;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69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2户次;检查食品销售者334户次,其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2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48户次,其中学校食堂54户次;监督抽检食品共53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12个次;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3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罚没款0.79396万元。
(四)加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制售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法犯罪“黑窝点”、“黑工场”和“黑作坊”的打击整治力度,深化提前介入与“两法”衔接机制,积极营造严打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五)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有效监管合力。在春节、两会、五一、端午和中高考等节假日和特殊时段期间,针对传统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等产品销量大、购买人群广等特点,针对掺假掺杂、虚假表示、欺诈宣传、以假充真等食品安全问题,组织食药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一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半年以来,共组织活动13次,出动宣传人员1650人次,张贴海报、标语2000张(条),发放宣材料12500多份,接受咨询18000余人次。三是通过相关部门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开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动态、食品抽检情况等信息。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引导,食品安全全民共治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