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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办证须知
来源:图书馆  时间:2017-07-17 14:58: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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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证步骤:

1、请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申请表,按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并选择需开通的读者证类型。

2、到服务台管理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读者小提示:

1、每位读者限申请一次,新办读者按规定交纳一定押金。

2、读者证即办即用,有效期为1年(自办证之日起),期满后请办理验证手续方可继续使用,验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和读者证。

3、读者证只限读者本人使用,请勿转借、转让、或重复办证。

4、若遗失读者证,请前来办理挂失手续,若需补办读者证请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

5、若读者证保存不当,造成不能使用,可补办读者证。

7、需要退证的读者,请持本人身份原件和读者证办理退押金手续。

8、外借图书,每次借期为20天,到期如需续借可前来办理续借,或者通过网上QQ(流动馆号码:925471871)办理续借一次,借期从续借之日起,为15天,逾期每天每册收取0.1元的滞纳金。

9、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前,请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缺损、缺页、涂污,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作技术处理。

10、工具书只供阅览使用,不能外借。

11、如有损坏或遗失外借图书等情况,将按照《图书馆管理规定》进行赔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