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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法宣传展览梅州巡展隆重上演
来源:梅州市剑英图书馆  时间:2018-09-29 14:4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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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4日,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这是为了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较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读书阅览权利而制定的法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各地的《公共图书馆法》宣传工作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为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广泛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并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全民阅读”方面的讲话精神,结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18年“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的相关精神,持续推进基层馆站达标升级,提升基层馆服务效能,满足我省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推进均等化服务,广东图书馆学会、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联合省内各地级市图书馆学会、地级市图书馆开展了主题为“粤图博览——《公共图书馆法》宣传展览”巡回展览活动。活动将从2018年9月持续至12月,由各地级市图书馆学会、地级市图书馆负责其所在地区的巡回展览。

  9月25日,梅州地区的“粤图博览——《公共图书馆法》宣传展览”在我馆一楼书画展览中心启动。此次展览将在我馆持续至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