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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信息采集认定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8-18 15:33: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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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真实掌握大埔县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信息数据,根据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有关信息的通知》(粤卫办函〔2017〕344号)文件精神,要求采集符合原省卫生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6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卫〔2013〕66号)同等条件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1)具有广东省户籍。(2) 2012年12月31日前离岗。(3)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未满60周岁(195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未满55周岁(1958年1月1日之后出生)。(4 )持有有效的农村接生员或赤脚医生证明文件。各镇已完成了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经县卫计局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信息采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湖寮镇蓝玉才等90位同志属大埔县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身份;确定湖寮镇蓝玉才等75位同志符合粤卫办函〔2017〕344号文规定的大埔县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现将工作年限等有关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年8月15日至22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各镇人民政府或县卫计局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信息采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来信请寄:大埔县卫计局监察室,邮编:514299。
  来电电话:0753-5559683。
 

 
 
                               大埔县卫计局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
                               信息采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