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轮候配租与后续管理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家庭的住房问题。我中心起草了《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细则有异议,请径向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股)反映,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以便联系。
公示网站:大埔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限: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753-5527269。
邮寄地址: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72号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股(收)。
附:《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