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我县今年将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未覆盖廉租住房配租的乡镇的城镇低保家庭纳入2014年度廉租补贴发放保障范围。现经个人申请、居委会或镇人民政府审查,县民政局和房管局调查核实,今年共有30户对象家庭符合申请条件。为保证廉租补贴发放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符合对象的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不同意见。
公示时间:9月26日至10月2日
受理单位:县房管局住房保障股
电子邮箱:dbzfbz@126.com
电 话:(0753)5527269
地 址: 湖寮镇人民路72号
大埔县房产管理局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