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关于印发大埔县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2015—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6〕4号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6-02-20 15:45:0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大埔县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2015—2017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8  日
 
 
 
 
大埔县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2015—2017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梅州市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2015—2017年)实施方案》,推动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发展,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提升综合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市委“一带两区”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两大政策”,扭紧“三大抓手”,发展“四大产业”,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商的主体作用,强化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调动社会资源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突出光纤网络、移动通信基站、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等建设重点,加大建设投入,加强政策扶持。综合利用有线、无线技术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促进应用普及、服务创新和产业支撑的协同,加快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利用,全面支撑我县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底前,完成市给我县各主要宽带指标任务,配合推进梅州市实施“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快速提升我县固定宽带和无线宽带接入能力。
  2015年底,我县光纤接入用户已达1.6353万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37%。新增开通光纤入户(住户)业务的行政村31个;城县用户、农村镇区光纤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Mbps、20Mbps。光缆长度达到8780公里;通信基础设施投资计划0.5亿元;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572座,基站站址累计达572个;公共区域WLAN热点累计达35个,无线访问接入点(AP)累计达73个。
  ——到2016年底,全县光纤接入用户达到3.2434万户,光纤接入用户计划1.6081万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54%。新增开通光纤入户(住户)业务的行政村165个;城县用户、农村镇区光纤接入能力分别达到100Mbps、30Mbps。光缆计划新增475公里,光缆长度达到9255公里;通信基础设施投资计划0.9亿元;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计划新增113座,基站站址计划新增80个;公共区域WLAN热点新增30个;AP点新增60个。
  ——到2017年底,全县光纤接入用户达到6.3223万户,光纤接入用户计划3.0789万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71%。新增开通光纤入户(住户)业务的行政村60个,达到全部行政村通光纤;城县用户、农村镇区光纤接入能力分别达到300Mbps、30Mbps。光缆计划新增425公里,光缆长度达到9680公里;通信基础设施投资计划0.9375亿元;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计划新增362座,基站站址计划新增566个;公共区域WLAN热点新增802个,AP点新增1640个。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光纤网络建设。
  1、全面推进县城和镇(场)新建小区光纤入户。加快建设全光纤网络县城,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各镇(场)全面落实光纤到户和广电双平面复合光纤网国家标准,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以上。积极推动实现电信运营商平等接入,保障用户自由选择权。建立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与住宅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制度,将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纳入房屋建设综合验收环节,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立由县住建局牵头、各镇(场)、县有关单位和通信管理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和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对新建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国家光纤入户标准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埔供电局、各镇(场)人民政府、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实施县城既有小区光纤改造攻坚。以县城“三旧”改造,成片区推进既有小区、城中村“光进铜退”,光纤网络接入能力达到50Mbps,县城及各镇中心区基本实现光纤全覆盖。(牵头单位:各镇(场)人民政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农村光纤网络。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建立通信机房和光缆接入节点,逐步推进自然村(20户以上)连通光缆,光纤接入能力达到20Mbps。推进光纤网络服务下乡进村,在镇()场政府、行政村村委会、农村中小学校、农业生产基地、农村电子商务聚集区等地区和场所率先开通光纤网络,利用智慧乡村建设、农村信息化特色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带动农村光纤用户发展。在偏远农村地区,由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开展分片区包干建设试点,规模化推进光缆到自然村。(牵头单位:各镇(场)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4、推进公共通信管道共建共享。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及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将通信管道纳入县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支持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等大型公共设施通信管道网络。(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公路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大埔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快移动通信基站建设。
  1、提升城乡4G基站覆盖能力。加快县城4G网络规模,加强通信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提升4G网络服务质量。实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开通4G网络,实现对全县农村地区基本覆盖。(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推进高速公路4G信号全覆盖。依托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基础设施,同步推进4G基站建设,实现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通车时4G信号全覆盖。启动大埔—潮州港高速公路项目基站站址和基站建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3、加快铁路交通沿线基站建设。利用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路灯杆、公交车站的站址、电源、管道等基础设施,快速推进4G基站规模化建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路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大埔供电局、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强基站台站设置审批改革创新。推进基站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审批制度改革,将目前实行的逐个台站设置审批方式转变为整体审批和运营企业自助备案,建立事前统筹规划、事中自助备案、事后协同监管的基站管理新模式。进一步简化基站台站设置申报材料,明晰备案核准条件,推行承诺制,降低备案门槛。推进基站台站设置自助备案系统建设与应用,提升基站报备效率。明确环保、住房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基站管理职责,建立基站建设不良信息通报机制,提升基站协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快公共区域WLAN建设。
  1、加快政府主导的公共免费WLAN建设。有序推进公共区域无线接入项目(“i-Guangdong”)建设,逐步实现全县行政办事大厅、公园、文体场馆、医院、交通枢纽、商圈、重点产业园区、景点等公共场所WLAN覆盖,为公众提供免费接入服务。各镇(场)以灵活多样的模式,因地制宜组织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公共免费WLAN建设,实现全县重点公共区域全覆盖。(牵头单位:各镇(场)人民政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引导社会建设商业服务WLAN。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无线宽带网络建设,积极引导电信运营企业、网络技术企业、商家等市场主体,参与宾馆、酒店、商场、餐厅等商业公共场所WLAN建设,为公众提供优质的WLAN接入服务。(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3、推进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建设与应用。开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EUHT)在城市公交系统无线电移动监测领域的应用试验,推进智能终端芯片产业化。逐步推动EUHT系统在高速公路、交通沿线的规模化部署与应用,提升高速移动条件下的WLAN接入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强公共区域WLAN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i-Guangdong”认证平台,落实接入认证、用户信息登记备案等制度,增强信息安全事件防范和溯源能力。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制度,设立全省统一的客服热线,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规范公共区域WLAN建设管理,积极开展WLAN使用安全宣传。(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5、推进无线广播电视双向网建设与应用。加快无线广播电视双向网技术研发,开发无线广播电视新功能,丰富无线广播电视业务形态和技术手段,推动广播电视频谱资源深度利用。(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作为工作重点,落实政策措施,明确主要责任人,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检查督办制度,认真抓好实施工作,完成市下达工作目标任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根据工作进展每季度向县政府报告落实实施方案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各镇(场)人民政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大埔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强规划统筹。
  每年2月底前,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将本年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报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局等部门备案。各镇(场)政府要将光纤网络、铁塔基站、室内分布系统、通信管道等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预留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建设条件。(牵头单位:各镇(场)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大埔供电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2016年6月底前,要制定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应用,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无线电台站执照、环境影响评估等有关审批办理速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要积极探索网上并联审批基站建设模式,推行电子证照管理,加强部门审批结果数据共享,提高基站审批办理效率。(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发挥电信运营企业主体作用。
  2016年2月底前,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制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投资计划,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项建设办公室,建立层层督办考核制度,将每项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镇(场)。认真安排“十三五”投资建设项目,确保三年内每年投资额较2014年增长40%以上。2016年底前,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力争出台城市光纤用户、农村光纤用户分别免费提速到50Mbps、20Mbps等优惠措施,引导光纤用户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电信运营企业积极性,加快推进“光进铜退”特别是既有小区、城中村、偏远农村光纤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加大投融资力度。
  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积极争取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和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争取三年总投资超过2亿元。引导省内银行及金融机构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及风投资金积极投资参与宽带接入网建设与运营,以资本合作、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形式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牵头单位:县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大埔支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加强用地用电保障。
  每年2月底前,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要将用地、用电计划分别报县国土资源局、大埔供电局。将信息基础设施用地用电申请纳入报装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同时,各镇(场)要全力协助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各通信单位在征地用地方面的工作。(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场、县国土资源局、大埔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开放公共建筑。
  住建部门要制定公共建筑与设施免费开放目录,每年向社会通告。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开放公共建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免费开放县、镇(场)、村(居委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所属建筑物,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路灯杆、公交车站等各类公共设施。公共建筑与设施所属单位要开放其建筑的天面、公共地面、电信间、设备间、配套设施等资源,并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电力、机房、管道、管线、选址建站许可、进场许可等便利条件。(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镇(场)人民政府和省、市属驻埔机构、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维护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秩序。各镇(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行政区域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盗窃信息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工商、通信管理部门要依据《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规规定,打击和处罚通信业务垄断经营行为。发改部门要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城市或交通扩建等工程建设中,需要动迁铁塔、基站、通信管线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工程主管部门要与电信运营企业充分协商,保证信息通信业务不中断。(牵头单位:各镇(场)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加强宣传。
  各部门要积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埔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附件:1.2015年宽带网络建设情况表
  2.2016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表
  3.2017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16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