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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6〕5号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6-03-02 16:0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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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埔县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旅游局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大埔县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旅办发〔2015〕78号)和广东省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粤办函〔2015〕36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广东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批复》(粤府函〔2015〕241号)、《梅州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旅游厕所建设与改造,加强旅游厕所的管理与维护,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旅游业品质,不断满足广大游客的需求,现制订《大埔县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2015—2017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关于旅游厕所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宣传教育等方式,以“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快推进旅游厕所建设与改造,加强旅游厕所的管理与维护,力求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全面改观。以抓“厕所革命”为突破口,加大文明旅游教育,促进全县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负责本地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指导协调全县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实际,以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的厕所建设为重点,逐步实现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总体目标。
  (三)创新模式,有效管理。创新建设模式和管理理念,按照“设施完备、干净实用、节能环保”的要求,杜绝豪华建设和过度装饰,实现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标准,特色并重。在执行国家标准的同时,从大埔县的历史文化特点、景区和游客需求的实际出发,科学设计建设,合理布局功能,坚持国家标准与客家文化特色并重。
  三、工作目标
  从2015年到2017年,全县共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52座,其中新建30座、改扩建22座,达到相关质量等级标准,厕所数量充足,管理有效。
  (一)2015年。全县共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10座,其中新建5座,改扩建5座。全县A级旅游景区、旅游干道、重点交通集散点、重点乡村旅游点、重点旅游餐馆、重点旅游娱乐场所、重点休闲步行区的厕所数量充足,达到相关质量等级标准。
  (二)2016年。全县共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17座,其中新建10座,改扩建7座。全县旅游景区、主要旅游线路、大型交通集散点、主要乡村旅游点、大型旅游餐馆、大型旅游娱乐场所、重点休闲步行区的厕所数量充足,达到相关质量等级标准。
  (三)2017年。全县共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5座,其中新建15座,改扩建10座。全县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等的厕所数量充足,达到相关质量等级标准。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切实做好旅游厕所规划设计。各镇要制定旅游厕所规划和实施计划,将旅游厕所纳入当地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并与当地财政实现有效衔接,推动旅游厕所规划的落地。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和改扩建数量要与游客规模成比例,根据旅游厕所标准和当地实际,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力求数量与质量、实用与美观的协调。旅游厕所的设计要体现出旅游视野,符合现代时尚、方便实用、节能节水、保护环境等的要求,突出实用性和方便性,体现地方特色、文化品位和旅游吸引力。
  (二)加快旅游厕所建设改造。旅游厕所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也是地方重要的基础设施,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是当地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的主体。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餐饮点、旅游购物场所由相关旅游企业负责建设,旅游集散点、休闲步行区由政府主导,乡村旅游点由经营户为主体建设。旅游交通线路由交通运输部门规划建设,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合作,改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公路沿线加油站厕所的卫生状况,提升服务质量。旅游厕所的建设要符合国家旅游局《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注重设施完备,功能实用、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建筑主体材料及装饰鼓励选用环保建筑材料。主体建筑要与供电、供水、排污、环保等公用设施相衔接,强化指示牌等附属设施建设。县旅游局配合市旅游局负责对旅游厕所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对达标单位按规定授予全国统一的旅游厕所标识。
  (三)强化旅游厕所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旅游厕所管理模式,完善“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厕所建设管理。摸索把其他商业资源与厕所管理经营捆绑,让经营者有合理利润。鼓励承包经营、大中型企业冠名赞助、商业广告特许经营、公私合营等方式进行旅游厕所管理。景区景点内的厕所,要与景区内的经营服务项目结合,休闲步行区的厕所与商铺、摊位挂钩。鼓励引进专业化、集团化、连锁经营的厕所管理公司进行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管理。
  五、任务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负责协调实施本地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二)县相关单位。
  县旅游局:统筹指导全县旅游厕所规划、建设、管理、宣传等工作,并做好督查考核和统计汇总;承担全县旅游厕所建设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县委宣传部:统筹文明旅游和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的宣传工作,组织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协调媒体大力宣传、及时报道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和文明旅游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各镇各部门的经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突出示范效应,推进文明旅游。
  县教育局:推进中小学文明旅游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素养。
  县民宗局:协调宗教旅游景区厕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为旅游厕所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制定旅游厕所用地扶持政策。
  县环保局:推荐旅游厕所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
  县住建局:指导各镇编制旅游厕所规划;提供各镇旅游厕所设计样板。
  县交通运输局:协调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的厕所建设管理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厕所建设管理。
  县农业局:协调乡村旅游点厕所建设管理。
  县林业局:协调森林公园厕所建设管理。
  县文广新局:协调对公众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公共文化设施、娱乐场所的厕所建设管理。
  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协调县城公园及街道厕所建设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府办牵头成立县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协调小组,协调指导全县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县旅游局承担,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各镇场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细分工作目标,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并将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县旅游局。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镇场要加大对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的财政支持力度,出台引导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积极争取财税、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在旅游厕所用地审批、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全县三年共完成52座旅游厕所的建设改造任务,其中新建厕所30座,改扩建22座。参照省的做法新建一座厕所补助15万元、改扩建一座补助10万元的标准,剩余部分按市、县、业主单位按照30%、40%、30%的比例各级进行资金扶持,按照报备、建设、督查、验收、拨款的程序,在建设完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拨付旅游厕所建设扶持资金。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场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任务。要组织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对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通过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旅游厕所游客满意度调查;要把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作为评估各镇场旅游工作业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旅游发展扶持资金使用上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对游客满意度高、检查情况较好的镇场给予适当奖励,对游客满意度低、检查问题较多的镇场,减少或取消旅游发展扶持资金。将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全县旅游业发展指标体系考核,对建设不力、疏于管理、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地区,采取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的宣传,要通过视频、图片和标语等多种宣传媒介,要加强对青少年和儿童文明如厕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生活习惯,自觉爱护厕所设施设备,不乱涂乱画,形成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加强文明如厕教育引导,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文明旅游宣传行动,为推动全县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
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16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