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导意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精心组织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要决策共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社区居民交流的渠道,搭建社区居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坊等方式,了解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激发社区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社区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要建设共管。鼓励社区居民针对社区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社区居(村)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居民公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要成果共享。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环境,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3.05 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