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有关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全面开展“一线三排”,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9日,组织开展全市国庆中秋节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党政层面。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情况,分管领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部署开展三年行动等工作的情况。
(二)部门层面。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轨道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牵头主管部门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情况,专班运作情况;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是否结合三年行动的要求,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企业层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广东省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的要求,开展“一线三排(红线意识,排查、排序、排除)”。并重点检查岗位安全责任制“一企一清单”和安全风险点危险源“一企一清单”落实情况,及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危险作业审批等落实情况。
二、开展督导
市安委办组织5个督导组,由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等分管领导带队,市安委会各有关单位派员参加。督导检查时间为9月21日至25日,具体出发时间由各地与各组长确定(分组安排详见附件1)。检查结束后向全市通报检查情况,并抄报市委、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加强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等工作,全面开展“一线三排”。其他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及船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旅游、燃气、电力、食品安全、危险作业等重点行业,及重点区域、危险作业。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开展自查自改,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地要积极配合市安委会督导组工作,主动与督导组联系,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9月17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市安委办。
(二)认真督导检查,督促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督导组可以不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属工业园区有关情况汇报,但各地要提供书面总结材料;抽取1个镇(街),1个行业监管部门,查阅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和镇(街)相关资料台账, 采取随机抽查形式检查2家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督导组要压实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当地政府部门要督促依法查处和责令限期整改,落实整改隐患验收,及时报送整改及查处情况。
(三)强化协调联动,实现督导检查高效。督导组由组长负责,请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文化广电旅游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梅州海事局、消防支队和梅州供电局将督查组长、成员的名单、职务、联系电话,于9月17日12时前报送市安委办。各督导组的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9月28日前,各督导组长要指定本组资料员认真总结汇总检查情况,按时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廖洪成,电话:2302613,传真:2298555,邮箱:mzaj@vip.163.com)。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