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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29日起出入这五类场所需要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
来源:大埔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1-09-30 19:27: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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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08-08

  9月29日,大埔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一则《关于开展重点场所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党委、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属驻埔各单位,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尽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自 9 月 29 日起在全县有关场所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查验工作。

  查验场所如下:

  (一) 各居民住宅小区(社区)。

  (二)人员聚集场所。如宾馆、酒店、大型餐馆、商场超市、交通站场、旅游景点(景区)等。

  (三)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场所。如电影院、网吧、室内密闭娱乐场所(KTV、歌舞娱乐)等。

  (四)特殊场所。如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托幼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等。

  (五)其他公共场所。如县公共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银行、文化馆、图书馆等。

  《通知》指出,各镇(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查验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四方责任”(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场所主体责任、个人责任),切实做好查验、跟踪、督促未接种人员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