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四批)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5〕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日常工作和资金使用,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明确绩效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逐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承办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项目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查项目有关建设质量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以使项目的各项工作能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并在安全、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考核和验收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大埔县科工商务局作为日常监管机构,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应严格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把握重要时间节点,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及时进行项目申报、入库、验收、资金拨付,原则上实施期结束前两个月(一般为每年十月),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二、应逐一走访所有建设项目,并根据项目风险等级、进展阶段确定回访频次,对重点项目、风险较高项目适当增加回访次数,且回访频率不低于每季度一次,现场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改进意见,督促落实整改要求。
三、检查督促情况应留存佐证。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企业反馈意见、会议纪要等,留存期限不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3年。
四、检查督促要点。项目是否偏离申报支持内容、建设进度是否符合序时进度、设施设备投入情况是否符合资金支出范围、是否及时取得发票、资金拨付进度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五、省、市、县检查督促发现项目不符合支持方向,应按照规定依法依规取消项目支持,予以退库。已拨付资金按规定程序予以回收。
六、项目库可增补,但需完善入库程序。
七、退库流程一般应包括:提出工作意见、会议研究、退出决定、资金回收决定、从项目库删除、上报情况。
八、增补录库流程一般应包括:申报材料审核、会议研究、公示、上报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安排。
大埔县科工商务局
2026年2月10日